“这些醉驾不起诉案中,醉驾重犯率达4.8%。”
“家住如东县的潘某不到一年竟两次醉驾,可见不起诉处理的威慑力不足。”
“不起诉不意味着不处罚,绝对不能纵容‘醉驾’。”
…………
去年9月3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一场针对“醉驾不起诉案”的专项评查。从清晨到夜幕,人民监督员张晓燕、陈季卫、赵丽玲用整整一天时间查阅了该区2019年来的166份“醉驾不起诉案”卷宗,并逐案逐项“面对面”问询承办检察官。
通州区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翻阅卷宗现场
“这些案件的再犯率比较高。”通州区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通州区西亭镇政法委员陈季卫说。
怎样推动源头治理、降低醉驾犯罪率?通州区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通州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晓燕认为,不刑罚不意味着不惩戒。3名人民监督员建议,该区检察院将评查情况完善成调研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查。
随后,通州区人大常委会监司委作出规范“醉驾不起诉案”非刑罚处罚措施衔接的监督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有效落实检察意见。该区检察院与各个社区、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经过多次协商,达成对“醉驾不起诉案”当事人适用训诫、社区服务、交通志愿服务等多元化惩罚矫治的共识。
当年9月26日,人民监督员就接到了实地查看“醉驾不起诉案”当事人参与交通协管公益服务情况的邀请。“他们帮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非常尽职。”陈季卫回忆道。张晓燕也表示,训诫和志愿服务有利于提高被不起诉人的守法意识,“那个两次酒驾的施某认错态度良好,表示以后多加注意,决不再犯。”
从查阅案卷、评查案件,到找准司法办案问题、促成行政执法机关落实,通州区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用不到一个月时间的全程监督,协助检察院补足对“醉驾不起诉案”的处理短板。
该评查活动中“层层递进式”的内外协同监督,不仅助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更成为创新民主监督推动基层社会“大治理”的一个范本。今年1月,南通市通州区两会期间,区人大代表张晓燕以该活动为样本,提交了《持续加强不起诉案件非刑罚处罚措施适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通州》的建议。目前,该提案已交由通州区检察院主导落实。
不仅如此,该案例还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认可。今年2月24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不起诉案件专项质量评查活动”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民主建设 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典型案例”,成为江苏唯一。
“人民监督员们全过程、更深入的参与,有效提高了监督质量。”通州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第六检察部主任邱楠认为,这场专项评查拓宽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广度和深度,切切实实增强了民主监督实效,擦亮了检察监督的“第三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