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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一女子假装帮人买房诈骗61万,老友热心“帮忙”也被判刑
2019-01-08 09:42:00  来源:扬州晚报-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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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网讯 (通讯员 周倩 朱智晖 王庆晨 扬州发布记者 刘娟)影视剧中,有男女主角、配角,再正常不过。邗江区法院近日开庭审理的一起诈骗案中,也有女主角和男配角,其中,女主角的“戏份”是扮演有人脉资源、能买到低价房的“能人”,“男配角”的戏份是扮演女主角的人脉资源,结局是,两人因犯诈骗罪同堂领刑。

  老夫妇托好友买房

  花六十多万,买来一场空

  老陈夫妇年逾六旬,都是扬州人,退休后,他们经常到离家不远的店面串门。在此期间,他们认识了店里的老顾客阿珍。阿珍,和老陈夫妇年龄相仿,家住邗江区,是扬州某公司的退休职工。一来二去,他们渐渐熟识,成了好朋友。

  2017年7月左右,老陈夫妇打算在扬州给女儿女婿买一套房子。这件事,很快被阿珍知道,她表示,她在扬州有几套低价房要出售,每平方米售价比市场价便宜2000元。考虑到双方是老朋友,老陈夫妇没有怀疑。不久,阿珍便以卖房要先换锁为由,让老陈夫妇先交2200元换锁费。老陈当天便去银行汇了款。

  不久,阿珍又找到老陈夫妇,称她和扬州某房地产公司的赵总是朋友,对方即将退休,有一些房子要特价处理,让老陈夫妇赶紧下手,多买几套。老陈夫妇信以为真,根据阿珍提供的联系方式,与赵总联系,对方的说法与阿珍一致,并表示,让他们把手续费等费用交给阿珍即可。

  此后,阿珍以预交房款、缴纳房产合同变更税、物业费、找关系办事等理由,多次让老陈夫妇汇款。老陈夫妇为了早日拿到房子,每次都如数汇款,并购买名贵烟酒及土特产,交给阿珍用于打点关系。

  2018年8月1日,赵总再次联系老陈,让他交30万元装修费。当时,老陈和女婿在一起,女婿得知情况后,起了疑心。第二天,他们便找到阿珍家,让她带他们去看房子,对方支支吾吾,就是不带他们去。此时,老陈夫妇算了算,他们为了买房,按阿珍要求,陆续支付各种手续费50多万元,购买礼品花费10多万元。

  花了这么多钱,房子却看不了,老陈夫妇怀疑被骗,双方发生争执。老陈一气之下,打电话报警。阿珍留在现场,等候民警前来处理,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负婆”扮能人杀熟

  老友帮她演戏,同堂领刑

  经查,阿珍不仅名下没有任何房产,连她的人脉资源——“赵总”都是她找人扮演的。2018年8月20日晚,民警在邗江区一小区楼下,将该案的“男配角”老冯抓获。

  归案后,阿珍交代,刚开始,她只是好面子,跟朋友吹牛,称自己有人脉,能买到低价房子。但后来,她在自己的谎言中,越陷越深,加上她在外面欠了很多债务,需要钱还债,当老陈夫妇找她买房时,她便动了邪念,决定骗老陈夫妇的钱,来填补自己的债务窟窿。

  “但从他们(指老陈夫妇)那里拿到钱后,我因为贪图享乐,钱也没有用来还债,所以,又向他们要钱,就这样,我越陷越深,用一个新的谎来圆之前的谎,才会造成这样的局面。”阿珍交代,作案期间,她因为害怕谎言被识破,她还专门购买了几把房屋钥匙,并请来老朋友老冯来扮演“赵总”,以骗取老陈夫妇钱款。

  而老冯交代,他和阿珍认识10多年,两人既是老同事,也是老朋友,因此,他对阿珍的家庭情况及资产状况都很熟悉,但阿珍让他帮忙时,他碍于情面,就帮她演了场戏,不承想,“热心”落得这样一个下场。

  经查,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阿珍通过编造理由、指使老冯冒充“赵总”等上述方式,骗取老陈夫妇各项购房费用及贵重烟酒等共计61万余元。2018年8月1日,两人再次编造理由,要求老陈夫妇支付30万元,因对方报警而未得逞。

  近日,邗江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阿珍、老冯同堂受审。法院经审理后,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阿珍、老冯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阿珍系主犯,老冯系从犯。鉴于部分犯罪系犯罪未遂,阿珍系自首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阿珍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老冯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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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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