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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集镇财政所加强法治财政建设工作 提高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
2020-12-16 12:3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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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12月16日讯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新沂市时集镇财政所坚持依法行政,采取“四举措”加强财政法制化工作,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促进法治财政建设长足发展。

加强法治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时集镇财政所深入开展法治学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法律素质,认真组织学习新《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法律政策理论水平和财政素养,切实提高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业务水平,使法治财政工作思维深入人心。定期向财政干部宣传讲解财政方面的基本法律知识,督促干部职工按时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在线学习、考试,实现法治教育常态化。

健全工作制度,强化财政监督。积极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将办事指南、工作流程、服务承诺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栏、网站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用良好的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促进学习;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决纠正和查处财政违法违纪行为。全面落实财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财政部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财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加大普法宣传,营造宣传热潮。积极学习宪法,普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理念,扎根基层,立足实践,大力宣传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法律法规,努力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积极宣传民法典,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学习宣传《民法典》,不仅能够帮助财政干部职工养成自觉守法的习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更加有利于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助推财政法治建设。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财政工作质效。严格把控差旅费、接待费、培训费等支出管理关口,毫不动摇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使财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提高财政部门管理效能,增强财政的可持续性。(王敦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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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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