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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时集镇财政所进一步加强用印管理制度 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2020-12-16 12:3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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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12月16日讯 近年来,为规范用印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的安全,新沂市时集镇财政所高度重视印章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印章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有效防范了各类财政风险,促进财政工作健康发展。

落实管理责任。时集镇财政所实行印章分管制度,确定专人保管,财政所公章由总预算会计管理,其他公章由总账会计管理,私章由各人保管。印章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认真执行印章管理办法,不得擅自用印。强化印章安全管理,做到人在章在,人走章收,入柜上锁。印章要放置在保险柜中妥善保管,随用随取,不得随意放置。印章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将印章或存放印章的保险柜钥匙交给他人,临时外出时应当交领导指定的专人代管。若遗失或被盗,应及时上报并对外登报声明作废。因损坏而停止使用的印章,按程序上交档案局统一封存或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规范用印流程。该镇财政所吧坚持审批在前、使用在后的原则,申请人填写用印审批表,经领导审核同意后,总预算会计根据审批表予以用印,确保用印审批手续完备。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单位印章的,由印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经单位相应负责人同意后可先行用章,并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用印人应当严格办理逐级审批手续,与印章管理人员共同把好用印关,以杜绝各种违规、借用现象,确保用印准确无误。

强化对用印资料的审核把关。盖章时须认真核对有关内容,对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不得加盖印章。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合同、协议等上面加盖单位印章。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与拟使用印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对用印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加盖印章。

强化基础工作。所内设置用印登记簿,每一次用印后,由用印人登记用印日期、签批人、用印单位、具体用途、经办人等信息,由所长审核签字,确保用印台账完备,妥善保管用印审批表及用印登记簿对留有。印模的文件和材料进行妥善保管或依规销毁,防范了不良后果的产生,筑牢了财政所用印的“安全网”。(王敦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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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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