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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施行
2020-10-19 14:29:00  来源: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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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报讯(驻常熟记者 袁鼎)近日,《常熟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出台并开始施行。

《实施办法》在细化《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管理内容、工作措施、操作流程及惩戒和强制手段,构建了政府、部门、单位、公众和社会多位一体的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监管体系和工作网络。

《实施办法》在建立房屋使用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常态化巡查制度、明确危险房屋解危操作程序、增加设置强制事项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实施办法》明确常熟市住建局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强化房屋使用安全监管职责;明确属地政府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属地管理部门,应各自建立区域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了相关部门在房屋使用管理中应负的职责。

针对危险房屋普遍涉及众多业主、危房解危涉及的部门也较多等情况,《实施办法》明确,将成立危险房屋解危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相关单位制订解危方案,指导开展解危工作。同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危房解危的部门职责和操作流程,由住建部门根据鉴定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属地政府根据意见组织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实施解危治理,且在尚未实施解危治理前,应切实做好对危险房屋安全情况的跟踪监管。

此外,《实施办法》增设了部分强制事项,包括对拒不改正违规行为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危险房屋限制不动产登记、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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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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