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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超速抓拍!苏州第一张罚单来啦!
2020-08-21 21:06:00  来源:看苏州移动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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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近期,太仓市交警部门试点使用专业测速设备,对电动自行车超速违法行为开展查处,车速超过15km/h的电动自行车成为主要监测、处罚对象。

8月20日晚,太仓交警部门在主要路口进行了第一次试点使用。

8月20日20时15分许,太仓交警大队高新区中队开出了苏州范围针对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的首张罚单。

当晚,顾某在太仓市区上海路路段实施超速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本次行动中,太仓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共查处电动自行车实施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10起。

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请务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超速行驶。

标签: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交警部门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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