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九华镇一男子杨某洗澡后,以浴室收银员没有给他打折等为借口,向浴室经营者强行索要人民币2000元。1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刑事裁定,杨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赶紧把你们的老板叫来!”2017年12月15日晚,杨某怒气冲冲地来到如皋市九华镇某浴室,点名要见浴室的老板。当浴室经营者王某闻讯出来接待他时,杨某蛮横地称,他之前在该浴室洗澡时,收银员没有给他打折,而且对他说话的语气也不好,已经得罪他了。随后杨某告诉王某,只要出钱就可以“摆平”此事。在遭到王某拒绝后,杨某采用言语恐吓的方式向王某强行索要了2000元才肯罢休。
如皋法院审理认为,杨某借故生事、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通讯员顾梅红 古林 记者王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