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29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袁青青 薄少康)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从7月1日起,加大对非机动车违法加装遮阳伞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教育一片”。
入夏以来,部分市民为防暑降温也是想尽了办法,各种防晒工具也应运而生。为避免太阳直射,防范高温,在电动车上非法安装遮阳伞又流行起来。于是,在东海县城,常常能在路上见到这样的“风景”,有人管这叫“低配版马路杀手”!
然而,安装遮阳伞是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1条对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物有明确规定,即高度距地面不能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过0.3米。一般情况下,安装遮阳伞的电动车都违反了这一规定。
为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近期,交警大队牛山中队组织精干警力大力开展整治电动车擅自改变自身结构,安装遮阳伞的行为。期间,执勤民警依托城区9个岗点开展整治行动,整治过程中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坚持教育与查处相结合,通过讲解、宣传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害性,列举了电动车加装雨棚后高度宽度发生变化,骑车人不容易掌控车辆,容易诱发事故;遮阳伞前方较低容易在转弯的过程中遮挡视线;雨棚加大了车辆风阻,下雨天很难控制;私自改变车型,导致电动车刹车性能下降,增加事故发生率等方面进行宣传。经过宣传,部分市民能够认识到私自加装伞具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在民警的帮助下,对私自加装的遮阳伞进行了拆除,但是私装遮阳伞的行为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