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江苏网9月12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吴菁)9月4日下午,灌云县侍庄开发区的台湾商人侯先生携带证明材料,至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窗口民警热情接待,并熟练完成了县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审核工作,此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侯先生将收到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这是港澳台同胞在灌云县申请的第一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侯先生说:“现在这个政策太好了,以后出去旅游、住宿都更加方便了,以前出差坐高铁或者坐飞机还要赶着去取票,现在好了,直接刷卡就行了,非常方便。”
为了满足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出行便利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并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了解,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时须交验本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并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灌云县公安局为全省首批135个窗口受理点,为了做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办理,该局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工作需要,及时对电脑系统进行调试,对读卡器、指纹采集仪等配套设备进行升级,同时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指南版面、受理点指示牌张贴上墙,方便前来办理的港澳台胞咨询。
为让广大群众了解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工作,灌云县公安局充分利用公安微警务、微警灌云等微信平台予以宣传,同时通过出入境办理窗口、各派出所户籍窗口等渠道向社会公布,让港澳台胞熟知办证流程,实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