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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来了
2021-01-14 16:40:00  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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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江苏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细化部署即日起至春节期间全省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春节期间养老机构、福利院作为重点场所,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对单个建筑物整体作为养老机构或养老机构有院落围墙的,应减少非必要的进出通道和人员出入;对使用部分楼层、区域开办养老机构的,应加强共用通道、电梯,以及养老机构所在楼层区域公共环境的日常消毒。同时,加强出入口人员值守,落实人员入院检测以及入院物资的检验消毒,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

严格探视活动

各养老机构严格实行预约探视制度,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形势的宣传说明,鼓励通过在线视频等方式进行远程探视。对确需入院探视人员,严格入院前信息登记、体温检测,“苏康码”、行程卡、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核验。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及手脚消毒,经专用探视通道在通风较好、空间较大的场所或探视专用房间进行探视,合理控制流量,不进入老年人生活区域。

对居住在养老机构内部的工作人员,加强每日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观察。严格控制本地通勤员工数,减少不必要的通勤。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即日起至春节期间,养老机构暂停现场来访咨询接待业务,不对外接待参观访问活动,不在机构内组织慈善捐助和走访慰问等活动,谢绝任何人员进入老年人生活区检查、调研。

入院物资管控消毒

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养老机构,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或订购物品。养老机构负责对物品外包装消毒后转交老年人。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等生活物资,检查检验检疫情况,做好外包装消毒。养老机构应避免采购使用进口物资,如确需采购,要严格做好消毒并登记原产地信息,以便溯源追查。负责接收外来物品的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和事后消毒,不进入老年人生活区域。

老年人新入院及春节返家服务有保障

全省各养老机构原则上不接受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老年人入住。经评估确因家庭无力照料急需入院的,应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指定的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在院内单间居住隔离7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办理入住。低风险地区老年人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院内单间居住隔离14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办理入住。

各养老机构要提前询问住养老年人并联系其家属,摸排老年人返家意愿,主动讲清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动员老年人尽量留院。对确需离院的老年人建立工作台帐,登记离院后的主要活动安排及出入场所,并提前明确拟返院时间。

养老机构要根据老年人返院时间,提前落实隔离场所,设置返院通道,做好院内转运保障,分批有序接收返院。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返家过节。如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老年人,应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指定的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再返院单间居住隔离7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生活区域。低风险地区返回的老年人在院内单间居住隔离14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生活区。

鼓励工作人员“非必要不返乡”

根据养老机构运营情况及员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返乡地区已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要求其不返乡。对春节期间加班员工依法支付加班工资,落实调休制度。养老机构要提前掌握返乡工作人员返院时间,引导错峰返乡返院,合理调度在院工作人员力量,保证春节期间及节后老年人返院高峰时护理人员能够满足服务需求。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工作人员,应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指定的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再返院单间居住隔离7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复工。从低风险地区返回的工作人员在院单间居住隔离观察14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复工。

消除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交叉感染风险隐患

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一址两院的,应当按照要求为机构住养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不得对外开展服务。

对内开展服务诊疗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机构内感染控制,切实提高养老机构传染病防控能力,有效防止交叉感染。

养老机构应加强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采取上门诊疗、上门核酸检测等方式,减少与外界的风险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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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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