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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交通违法 承租人全“埋单”
2019-10-25 17:13:00  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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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0月25日起,淮安将全面实施《便利租赁汽车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开通绿色通道,以全方位的服务,为汽车租赁企业、承租驾驶人及时处理租赁汽车交通违法行为,减少承租驾驶人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不必要的出行和时间成本,减少企业的经济成本。 ●每年有两三成的租赁汽车, 因承租人不及时处理交通违法,不能及时年检

  “每年都有两三成的租赁汽车,因为承租人不及时处理交通违法,不能及时去年检,不能上路行驶,给我们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淮安市焦点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凯说,这些租赁汽车往往都因为租赁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背上”百余分的驾驶证记分,“罚款我们企业可以出,但驾驶证记分必须要租赁人凭驾驶证去处理。”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9家本土汽车租赁企业200多辆租赁汽车,每年都有五六十辆车,因为承租驾驶人无法及时处理合同期内的交通违法行为,导致无法年检,增加了企业的经济成本。

  此次实施的“办法”规定,租赁汽车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交警部门将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短信等方式告知承租驾驶人,告知其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接受处理,并提示承租驾驶人对租赁事实有异议的,可以与租赁企业协商。

  对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租赁企业交通违法,允许承租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处理,方便不在违法行为地、机动车登记地的承租驾驶人网上处理;承租驾驶人在违法行为地或机动车登记地交管部门窗口处理时,不再要求提供租赁企业行驶证,由信息系统自动核对租赁关系,减少承租驾驶人因处理交通违法导致两地奔波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承租人不及时处理或是恶意拖时间, 违法记录将由租赁汽车转移至承租人名下

  对于部分承租驾驶人不能及时处理交通违法,或是恶意拖时间不愿意处理的情况,“办法”规定: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承租驾驶人未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处理,将交通违法记录由租赁汽车转移至承租驾驶人名下。

  交警部门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手机短信通知承租驾驶人将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在承租驾驶人名下,并提示承租驾驶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承租驾驶人的交通违法,租赁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查询,便于租赁企业掌握本企业车辆的交通违法。”市交警支队法制宣传部门负责人说,通过租赁企业提醒告知、公安交管部门精准告知等手段,可督促承租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充分发挥交通违法查处警示效果。

  针对在租赁汽车实际中,开车的驾驶人有可能不仅仅只有承租人一个,此次“办法”还规定,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承租驾驶人以外的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扫描承租驾驶人出示的租赁汽车二维码,将租赁汽车临时备案至本人名下,租赁汽车临时备案驾驶人(除承租驾驶人外)最多不超过2人。已经有临时备案的驾驶人,不能在当前租赁合同期内再临时备案其他租赁汽车。■通讯员 张军 融媒体记者 何剑峰

标签:租赁;承租;承租驾驶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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