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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出台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新规 8月8日起正式实施
2019-07-11 09:43:00  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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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应急管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将从8月8日起正式实施《淮安市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对高处作业面上的要求进行具体化。据了解,频发的意外事故使高处作业人员成为“高危人群”, 为有效遏制高处坠落事故高发的势头,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市安委办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制定了《规定》。新规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高处作业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其中称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包括临边作业、临水作业、悬空作业、攀登作业、脚手架作业、操作平台作业等。在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作业人员禁止作业。

  ■融媒体记者 王夏禹 通讯员 王东照

标签: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淮安市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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