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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法院探索“诉讼保全模式”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
2018-07-10 08:2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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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7月10日淮安讯(石守华)诉讼保全是指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今年来,为了有效提升案件实际执结率,在诉讼阶段积极引导原告申请诉讼保全,据统计,洪泽法院执行案件裁判阶段的保全率为76.97%,是全省平均水平45个百分点,在全市排名首位。

  该院十分重视诉讼保全工作,从其他部门抽调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专司诉讼保全工作,对保全案件所需人、车给予全力保障。譬如,唐某与季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申请人季某正在办理房产过户转移财产,因保全查封及时,案件得到全部履行。再如,四川射洪县某公司申请保全陈某等追偿权一案时,保险公司将理赔款打到被申请人指定账户,被申请人意欲将理赔款从工商银行转移到建设银行时,保全人员及时通过查控系统对涉案款进行冻结,诉讼案件得以调解并履行完毕。

  有效的诉讼保全为执行提供了可靠的物质基础,减少执行案件“查人找物”时间,提升执行效率,同时,被申请人基于诉讼保全所带来的压力,很可能促使其自觉履行裁判确定的给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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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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