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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教育和管理相结合 410户次纳税人“首违不罚”
2021-03-12 10:27:00  来源: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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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扬州赶到高邮注销,能不能不处罚呢?”近日,古丝录川酒(扬州)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高邮市税务局窗口,着急地向工作人员进行问询。

“经系统查询,你们企业满足‘首违不罚’的条件,我现在就帮你办理,请稍等。”窗口工作人员回复道。不到一分钟,该工作人员将一个盖有“首违不罚”章的文书交到企业相关负责人手中。

今年2月,在国家税务总局举行的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表明在税务执法领域将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是指对纳税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的,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高邮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春节期间,高邮市的一名代账会计张某忘记依法为7家企业进行申报所属期为2021年1月的个人所得税。3月5日,张某前往税务局补申报相关业务。

“按照清单所示,这7家企业都符合首违不罚的条件,这次不予以罚款,下次不要再忘记申报了,不然就要罚款了。”高邮市税务局工作人员说道。

“谢谢,幸好有这个‘首违不罚’,不然老板都要找我掏腰包交罚款了。我再也不会忘记申报了。”张某连连表示感谢。

据统计,截至2021年2月28日,高邮符合“首违不罚”制度的纳税人共有410户次,占总户次的64.67%。

高邮市税务局负责人告诉记者,“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将教育和管理相结合,刚柔并济,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通讯员 周言 记者 张旭)

标签:首违不罚;纳税人;税务局;高邮市;清单
责编:张慰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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