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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打造“四全”101%营商服务金字招牌
——《淮安市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办法》解读
2021-04-26 10:30:00  来源:淮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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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淮安市发布《淮安市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评价办法》以正面激励为主,突出“全”字,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擦亮“101%”营商服务品牌。

全市域参评

《评价办法》将全市11个县区(园区)、119个市直单位全部纳入,县区(园区)以年度评分“一局定高下”。市直单位全部挂钩服务项目和企业,进行“分段竞赛”,每季度竞赛角逐流动红旗,年底看成效再进行加旗或减旗,以红旗数量论英雄,确保“营商环境既没有旁观者,更没有局外人”。

全要素评价

将项目及企业帮办服务、营商便利度指标、重点改革任务、涉企问题办理、社会满意度、改革创新成果等要素进行“全科评价”,引导各地各部门在营商环境各个方面均衡发展,防止出现“偏科生”。具体评价过程中,通过清单将改革任务逐一分解到季度、明确到部门,每季度由联合小组对号督查,根据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增强全过程管控。

全主体打分

今年将营商服务的“评委”范围扩大到重特大产业项目建设方、规上企业和重点监测企业等市场主体代表,总数超过1万家,更全面地反映市场主体的感受和满意度,夯实“金杯银杯不如企业口碑”的评价导向。

全结果运用

规定年度得分前两名的县区和第一名的园区、获得3次以上流动红旗的市直单位获评年度先进,由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激励各地各部门奋勇争先。同时还规定,各组中连续两年年度得分最后一名的县区(园区),当年总评分最后一名的市直单位,由市委市政府约谈主要负责同志,专门剖析整改。■融媒体记者 左文东 通讯员 刘亚飞

标签:评价办法;园区;营商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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