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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法院试点推出“继续执行责任保险” 击碎老赖“一赖到底”美梦
2020-12-18 10:45:00  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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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执行法院的判决,一些“老赖”无所不用其极,有的甚至和亲朋好友串通,利用法律法规,提出执行异议的诉讼。“这往往导致要历时1年甚至数年的时间才能执行到位。”17日,淮安市中院执行局局长郑淮说,不过,伴随着淮安市法院试点推出“继续执行责任保险”,老赖这种“一赖到底”的美梦将被击碎。

■通讯员 赵德刚

融媒体记者 何剑峰

●官司败诉房屋要被拍卖 家属提出诉讼按下“暂停键”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周某被法院判决需要赔偿葛某16万余元。在执行过程中,经法院调查,周某银行存款余额不足,其名下没有车辆、工商、公积金登记,但有拆迁安置房。为此,2018年7月,法院依法查封周某在某小区303、304室两处不动产,并向其所在乡镇政府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查封上述不动产。同年8月,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周某上述303室不动产及配套车库。9月,周某的5名家庭成员以被查封房屋系按份共有为由,对法院查封、拍卖该房屋的行为不服,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案外人异议审查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市中院执行实施处处长姚月梅对此解释,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为保护案外人的权益,财产拍卖程序需要停止,等待执行异议程序的审理结果。实践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甚至案外人利用执行异议程序和执行异议之诉给执行程序按下“暂停键”,拖延执行、拉长执行周期,阻挠财产处置,严重侵害胜诉当事人的权益。

●试点保险新体系 保险公司担保助力“重启”

为了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和工作纲要中,“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以及“推动建立与强制执行程序相关联,符合法律规定和市场规律的保险体系”的规定,今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在周某案件中试点推出“继续执行责任保险”。

今年9月,葛某向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出具保函。法院经审核确认后,在周某家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同时继续执行、处分标的物。“这是一种商业险,只要保险人愿意接保,则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申请人以较少数额的保费代替巨额担保申请继续执行,财产处置程序‘重启’,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姚月梅说,目前周某名下的房产已进入了司法拍卖程序。

姚月梅介绍,“继续执行责任保险”的推出,减轻了申请执行人申请继续执行的担保负担,加快了财产处置进度,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保证申请执行人及时、有效兑现胜诉权益。同时,对于被执行人怀着拖延、逃避、抗拒执行的侥幸心理或报复申请人的心理,与案外人恶意串通滥用执行异议权的行为,因“继续执行责任保险”的推出,也将彻底击碎他们“一赖到底”的美梦。

标签:执行;法院;异议
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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