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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这标志着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查看详细]
让美丽江苏美得有形态、有韵味、有温度、有质感,成为“强富美高”最直接最可感的展现……[查看详细]
严格执行“禁渔”、着力实施“护鱼”,恢复长江生物多样性…[查看详细]
保护江豚,江苏走在全国最前列…[查看详细]
长江十年禁渔 江苏近3.9万名渔民全部"洗脚上岸"…[查看详细]
江苏在宁开展下沉式突击检查确保长江禁捕令行禁止…[查看详细]
为了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长江保护法的出台施行将形成保护母亲...[查看详细]
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 江苏多项工作走在前列…[查看详细]
源源不断,胜过竭泽而渔。长江的水生生物亟需保护和恢复,从整个长江大保护综合措施来看,十年后长江生物可有根本性改观,种群的种类和数量都会有明显的改善。[查看详细]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存在问题,推动进一步压紧压实沿江各...[查看详细]
江苏聚焦“应转尽转、应帮尽帮”“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救尽救、应助尽助”,参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对退捕渔民进行安置,出台了社会保险、失业登记...[查看详细]
8月10日,新修订的《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发布实施,其中不少亮点值得关注。比如,新增长江干流水生生物保护内容,江苏成为全国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期间,第一个...[查看详细]
江苏完成长江干流及保护区退捕任务…[查看详细]
落实"十年禁渔"重大任务推动长江大保护,江苏这样部署…[查看详细]
7月22日,记者从江苏省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江苏将联合长三角三省一市跨区域执法长三角跨区域执法,全力推动为期1年的“长江禁捕、...[查看详细]
江苏省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助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河长、湖长切实履行好河湖治理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禁捕...[查看详细]
苏州市吴中区强化监督护航太湖水域禁捕退捕…[查看详细]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基本生活救助与退捕渔民相关安置保障政策的衔接,按照“能快则快、应救尽救”的原则,最大化地用足、用实、用好各项救助政策。[查看详细]
10月28日,省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在泗洪县召开现场推进会,部署抓好当前船网处置、补偿安置等重点工作。副省长赵世勇出席会议并讲话。[查看详细]
江苏发布长江干流江苏段水域禁捕通告…[查看详细]
海门、启东、崇明三地联合执法 推进长三角禁渔一体化…[查看详细]
去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社部共同出台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年底前,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完成渔民退捕,率先实...[查看详细]
视频丨长江十年禁捕五项机制 向非法捕捞渔获物说“不”…[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