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起,长江干流和各保护区将禁捕10年。目前,长江南通段沿岸的渔民退捕工作已接近尾声,补偿政策相继出台。
2018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去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社部共同出台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年底前,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完成渔民退捕,率先实行全面禁捕;2020年年底前,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保护区以外水域完成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
随后,南通市在去年10月底明确,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长江南通段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这意味着,全市170多条长江渔船全部退捕,约400名专兼业渔民必须转型上岸。
根据退捕政策,渔民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同时,人社部门将有针对性地组织技能培训,引导渔民转产转业。
退捕渔民朱永香与妻子几十年来一直在长江里捕鱼为生,亲眼见证了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逐步降低的过程。“以前年景好的时候一年能赚50万,现在鱼少了,收入大不如前了!”朱永香告诉记者,退捕上岸难免会不舍,对未来也有一些茫然,但是这也是为了保护长江,并且南通对上岸渔民也有相关补贴,所以他自愿退捕上岸。(记者唐佳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