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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教中心搬家家长遇“退费难” 邗江法院最终这样判
2021-01-21 09:30:00  来源: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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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邗江法院获悉,一位家长以早教中心违反合同约定为由提起诉讼。这起因培训机构搬迁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案,经法院审理有了结果,培训机构退还家长剩余课程培训费6800余元。

机构搬家家长遇“退费难”

“我咨询了不少早教机构,想着给孩子报一个能开发智力的早教机构。”家住城区的市民吴女士家有年幼的孩子,说起附近的早教机构,她能如数家珍地列出一大串机构名称。

吴女士和丈夫对孩子的学前教育颇为重视。2018年年底,吴女士计划为孩子挑选合适的早教机构。考察数月后,吴女士选中了一家大型早教机构,缴纳了近8000元,购买了一年的课时包。

从那以后,吴女士只要周末有时间,都会带孩子去上课。可好景不长,仅仅上了7次课后,吴女士就接到了通知,由于租金到期、场地限制等原因,培训机构搬迁至西区某商业综合体内,要求学员们到新址继续上课。

“怎么会这样,我上个月报名的时候,还没有听说这个消息呢!”“本来是因为离得近才报名的,现在你们突然更换上课地点,我们很不方便。”吴女士多次与早教机构有关负责人沟通,但收效甚微。

这位负责人答复,“同样是在西区,两个上课地点间隔不远,你可以开车来上课。”吴女士对于这样的提议并不认可。考虑到上课路途较远,吴女士提出,希望能够解除合同,并且退还剩余的学费。

“这样的情况对于早教中心来说是很正常的,况且现在是由于你个人原因没法来上课。”早教机构负责人说。

早教机构被判返还剩余学费

索要学费未果,吴女士一纸诉状将这家培训公司告上了法庭。

近日,邗江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服务合同纠纷案。法院经审理认定,2019年1月,原告与被告某培训公司共同订立课程销售协议一份,约定地址在市区某广场内。同日,双方签订年卡48课包补充协议。法院查明,依据登记机关2018年12月颁发的被告营业执照显示,此时被告住所地已变更为西区某商业综合体,被告当庭也认可本案协议签订时,已知道经营授课地址即将在一个月后变更。

法院认为,相关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合同一方当事人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本案双方签订的售后协议内容包含课时、金额及授课地点,其中约定的授课地点也是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原、被告不得随意变更,更不得为达到成功签订合同目的,在签订合同时故意隐瞒授课地址即将变更的事实,否则就构成欺诈。

法院还认为,本案被告在与原告签订合同,领取的营业执照已显示经营地址变更为新地址,庭审中对此并不否认,被告签订协议时并未如实告知原告,此行为明显构成欺诈。在受欺诈情形下,原告要求被告退还未上课的费用,本身也包含要求撤销协议,故对于原告要求返还费用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某培训公司返还原告剩余课程费用6824.8元。

报班不能盲目轻信宣传

早教等培训机构退费难现象背后折射出各种问题。法官提醒,“为了防患于未然,消费者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时,应仔细查看协议条款内容,明确培训范围、费用、退费程序、师资、培训时间、培训地点、违约责任等。”

教育界人士也提醒,家长不能盲目轻信宣传,培训机构的资质、师资、口碑等各方面都需要亲自验证,多家比较后慎重选择。(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通讯员 方满华 记者 黄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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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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