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 (通讯员 张健 记者 姜涛) 昨天,广陵区李典镇军属梁文秀领到799.04元保险理赔金。去年,梁文秀不慎被狗咬伤,花去了1215元医药费,由于扬州市实行了现役军人家庭保险制度,她获得了理赔金,还成了今年获得此保险理赔金的第一人。正在部队服役的儿子梁明星听闻此事非常高兴,他说:“家里有了意外保险,我在部队服役更安心了。”
去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市财政局、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联合出台《扬州市现役军人家庭保险暂行办法》,对现役军人家庭保险总体要求、参保对象、保险内容、理赔支付等事项作了明确和规范。办法出台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立即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役军人家庭保险项目招标,最终确定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武部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现役军人家庭成员逐一审核确认,统计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汇总名单,与保险机构签订保险合同,为现役军人家庭发放现役军人家属保障卡,从2019年10月25日起为扬州市区2938户现役军人家庭投保人身意外保险,投保费每户每年100元,理赔金额每户最高50万元。
“现役军人为保卫国家安全远离家乡和亲人,如果家庭发生意外,难以第一时间赶到。为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我市着力探索建立现役军人家庭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军民结合的多层次、多渠道风险保障体系。我们的做法在全省、全国都是首创,为探索建立现役军人家庭保险制度提供了扬州经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孙玉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