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今年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的“3号文件”提出,要“让扬州成为孩子的‘书本’”。日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合市教育局发布了《扬州市接待外地来扬研学旅行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进一步规范研学旅行机构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经营行为,确保外地来扬中小学生的研学旅行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门槛 对研学活动主办方、承办方有严格要求
“《规范》是根据国标《研学旅行服务规范》,再结合扬州实际制订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旅游促进处处长朱晓晴介绍,《规范》适用对象是组织外地中小学生来扬开展研学活动的主办方、承办方(旅行社、研学旅行机构),规定了研学旅行服务的基本概念、适用对象、基本条件、基本要求和服务规范等。
据了解,《规范》对研学活动的主办方和承办方都有严格要求。“主办方应具备法人资质,应有明确的安全防控措施、教育培训计划,应与承办方签订委托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朱晓晴介绍,承办方则是指与研学旅行活动主办方签订合同,提供教育旅游服务的旅行社(研学旅行机构)。“《规范》明确承办方禁止挂靠经营者从事研学旅行活动,旅行社为AAAA及以上等级者优先,应有合格的校外教育专家、研学导师(辅导员)、导游、安全员等必要的专门人才,并设立研学旅行的专业部门或专职人员。”
安全 坚持安全第一,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规范》还强调了五个‘坚持’,即坚持安全第一,坚持择优合作,坚持课程质量,坚持守信守法、坚持违规追责。”朱晓晴表示,这要求主办方、承办方、供应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
据介绍,《规范》“服务规范细则”分为主办方服务规范和承办方服务细则,其中规定,主办方应至少派出一人作为主办方代表,负责督导研学旅行活动按计划开展;每25位学生宜配置一名带队老师,带队老师全程带领学生参与活动;主办方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必须投保主办方责任险,负责确认出行师生的意外险等。
朱晓晴介绍,主办方还应根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同时,应制订和完善包括地震、火灾、食品卫生等在内的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内容 针对不同学段特点设计研学旅行产品
“《规范》明确承办方应根据主办方需求,针对不同学段特点和教育目标,设计研学旅行产品。”朱晓晴介绍,如小学一至三年级参与研学旅行时,宜设计以知识科普型和文化健康型为主的产品,并以乡土乡情研学为主;小学四至六年级参与研学旅行时,宜设计以知识科普型、自然观赏型和励志拓展型为主的产品,并以县情、市情研学为主;初中年级参与研学旅行时,宜设计以知识科普型、体验考察型和励志拓展型为主的产品,并以县情市情省情研学为主;高中年级参与研学旅行时,宜设计以体验考察型和励志拓展型为主的产品,并以省情国情研学为主。
“承办方应制作并提供研学旅行产品说明书。”朱晓晴介绍,《规范》还明确了承办方在交通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等方面的责任。
记者居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