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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严禁培训机构以学前班幼小衔接名义提前教小学内容
2019-07-11 10:02:00  来源: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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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网讯 (记者刘冠霖楚楚)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获悉,继去年重拳整治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后,全市将开展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治理。治理内容包括,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等。

  治理对象重点为已领证的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

  此次规范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对象为:已在教育行政部门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考试、助学辅导类机构(含专修学院等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面向中小学生的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类机构;招收3-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的国学类机构等。

  “此次重点规范已领取办学许可证的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昨天,市教育局职社处处长韩国志表示。

  在规范培训内容方面,市教育局表示,培训机构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禁以“国学”为名,传授“三从四德”、占卜、风水、算命等封建糟粕;严禁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严禁以“国学”“女德”“私塾”等名义,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青少年,替代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日制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等。对于存在以上问题的培训机构,立即严厉查处,责令其依法依规整改,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或停止办学。

  全面检查培训机构消防、治安防控、食品卫生等

  市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已领取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消防、房屋、治安防控、食品卫生、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强化机构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地教育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存在的违规联合招生、虚假宣传、违规承诺、有偿招生、雇佣其它机构代理招生、乱发文凭及乱收费等侵害学生正当权益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同时,进一步核查培训机构业务范围,对未经教育部门批准,未按办学许可证载明的培训项目及内容违规开展培训活动,擅自与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中小学校联合招生、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机构,要立即停止相关业务活动并限期整改;对长期不从事本业务范围培训内容的“僵尸机构”,依法依规予以撤销。

  集中整改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

  据悉,各地教育部门将联合公安、民政、市场监管、人社、安监、城管、消防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网格化排查摸底。各地将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机构,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按照“边摸排、边整改”和“整改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集中整改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

标签:教育部门将;义务教育;培训机构
责编:张顾颖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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