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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2019年扬州市直初中学校招生问答出炉
2019-05-28 17:11:00  来源: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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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发布记者 田文荟 周阳

  今天下午,市教育局召开2019年初中招生政策新闻发布会,小编为您划重点。

  2019年扬州市直初中学校招生问答

  一、今年市直初中招生政策的重点有哪些?

  1.市直初中学校招生在市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市区小学毕业考试时间为6月27日,市直初中招生时间为7月1—6日。

  2.今年初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龄在15周岁以下(200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市直公办初中实行划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严格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按照划定的施教区招生,今年市直公办初中学校施教区原则上不调整;继续实行《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制度,为每一个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学生提供一个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

  4.市直民办初中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将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不得组织招生考试,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初一招生采用电脑公开摇号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 市直公办、民办初中学校一律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不得提前招生;一律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一律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

  6. 严格均衡编班、实施零起点教学。切实保障所有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市直初中学校一律不得举办、变相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以及其他由特定学生对象组建的班级。各学校要建立生源均衡分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新生分班原则和方案,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当场公布结果。

  7.切实解决“大轨制”、“大班额”问题。市直初中学校招收起始年级学生一律不得出现55人以上的大规模、超大规模班级;严格转学审批,严防通过转学变相择校,严防因转学形成大班额现象。2019年秋学期市直初中阶段各年级不得出现超过55人以上的班额。

  8. 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22年中考时,市直热点高中学校继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作为定向指标按学生数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指标生录取根据各初中学校定向指标分配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在该校非指标生分数线下50分内依次录取。新华中学指标生录取根据各初中学校定向指标生分配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在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上录取,招生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上不设分数底线。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9. 继续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教基〔2018〕3号)要求,推进中考改革,调整体育中考内容,开展艺术素质测评,全面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17年及以后年份招收的初一新生在中考时,将学生耐力跑列入体育中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按照《扬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扬教发〔2017〕88号)文件要求,对音乐、美术学科开展艺术素质过程评价和素养考试。

  10. 深入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落实“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做到“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各公办学校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于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今年市特殊教育学校继续面向功能区招收自闭症儿童入学。

  11.继续深化联合办学,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与扬州市汤汪中学联合办学,扬州市文津中学与扬州市湾头中学联合办学。进一步促进梅岭中学教育集团发展。提升扬州市梅岭中学(梅岭校区、京华城校区)、扬州市梅岭中学教育集团竹西中学、扬州市梅岭中学教育集团运河中学整体办学水平。

  二、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市直初中学校要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今年初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龄在15周岁以下(200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2.根据省、市相关政策,除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军人子女以外,按照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意见》(苏公通〔2018〕41号)文件要求,对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也给予入学照顾。

  3.做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工作。随迁子女与本市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申领市直学校施教区范围内居住证的随迁子女要求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100%安排公办学校入学,100%享受免费入学的待遇,与本地学生一样参加中考升学。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和《扬州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所有在扬州市区(不含江都区)各区域的户籍居民都不得作为扬州市区的流动人员,其子女不得作为随迁人员子女安排入学。

  三、市直初中招生如何报名登记?

  1.在市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户籍在市直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内但在外地就读并要求回市直公办初中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学校盖章)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中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办公地点设在翠岗中学内)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6月11日-12日。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市直公办学校的,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扬教发〔2018〕11号)文件要求开展报名;持有市直公办初中招生区域内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要求在市直公办初中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或本人在市区居住证、父母社保缴纳证明(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12日-13日到市中招办报名。

  4.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发给《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对要求继续升学的学生,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四、《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制度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1.《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是市区小学毕业生在市区初中报名、录取、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学籍的依据。

  2.市教育局给所有符合在市直初中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发放《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指定学生就读的公办学校;各区小学毕业生的《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制作。

  3.市区小学毕业生到各初中(含民办)学校报名均须出示《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各初中学校录取市区学生时应要求学生提交《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任何学校都不得录取无《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的市区学生。

  五、市直公办初中如何招生?

  1.市教育局根据公办初中学校的分布、办学规模和本年度生源分布情况,划定市直公办初中和各区所属初中施教区的边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连片成块、不留空白”的原则确定所属学校施教区,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发放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

  2.市直公办初中招生全面按照施教区招生入学,热点学校严格执行“三一致”要求(学生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一致)。对市直公办初中施教区内生源进行登门入户核查,以缓解招生人数过多与校内资源不足的矛盾。

  3.6月30日,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市直公办初中施教区,并通过扬州教育网、报纸、电台和电视台等媒介向社会发布。

  4. 7月1日—7月6日,学生按《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到指定的初中学校报名,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施教区内的学生,学生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5.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扬州市梅岭中学教育集团竹西中学各面向市直及广陵、开发区、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区、市生态科技新城招生区域招收优秀足球运动员10名(男、女各5名)。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20年起,义务教育学校不再招收各种特长生。

  六、在市区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内邗江区、广陵区、开发区、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市生态科技新城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如何申报市直公办初中学位?

  邗江区、广陵区、开发区、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市生态科技新城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其《小学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分别由所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集中报市中招办,市中招办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市直初中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

  七、公办初中如何实施划区就近入学?

  1.“就近入学”的“就近”指的是相对就近,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不是指某个学生的家庭住址距离某一所初中最近就属于“就近入学”,也不是指某一所小学距离某一所初中较近就属于“就近入学”。

  2.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学生父母在市区长期固定居住并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屋(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屋(即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统称公租房)。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学生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应保持一致,凡是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就读。商业用房(非商住)、未交付的期房、租住房、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安排。

  3.学生父母在扬州市区范围内施教区内外均无房产,如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孩子的父母双方在扬州市区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确实都没有自己的住房;(2)孩子出生后孩子和孩子父母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3)父母、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则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

  4.热点公办初中学区内的住房,申请入学学生的父母应在今年5月20日前办理好房屋产权及户籍手续,并实际居住,每套住房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八、对民办初中招生有何具体规定?

  1.坚持“学校申报——教育局审批”的招生计划审批程序。各民办学校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师资状况向教育局申报招生计划,经审核批准后按审批的计划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

  2. 民办初中学校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给违规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学校违规招生所收费用必须无条件全额退还学生,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3.凡选择扬中树人、扬大附中东部分校的学生,只能选报其中1所学校。

  4.民办学校如招收无《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的市区以外学生,则应要求学生和家长提供书面入学申请,出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相关证明材料。因学生和家长弄虚作假或学校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学生和招生学校自行承担。

  5.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初中招生按照“民办学校既自主办学,又承担推进教育公平责任”的要求,采用公开电脑摇号和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录取。今年,树人学校在报名学生中采用公开电脑摇号方式录取450人,其余由学校自主招生。市教育局将加强招生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控制招生规模。

  6.扬大附中集团内初中学校招收的初一学生在三年后参加中考时不再享受扬大附中集团内推荐生待遇。

  九、今年初中“宏志班”如何招生?

  继续由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举办初中宏志班。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凭民政部门每年核发的《扬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扬州市区特困职工特困证》等证明材料,并提出书面申请就读田家炳实验中学宏志班,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的困难程度给予一定的资助。凡要求到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宏志班就读的学生,须于7月2日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到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报名,同时提交《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

  十、今年入学的初一新生,在2022年中考时享受热点普通高中定向指标生政策有何规定?

  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22年中考时,享受指标生政策。

  1.什么是定向指标生政策?

  将热点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按照一定比例定向分配给初中学校的招生方式。

  2.哪些学校是热点普通高中?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市直热点高中学校是指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新华中学。

  3.今年入学的初一新生,2022年中考时享受定向指标生比例是多少?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到2022年中考时,热点普通高中定向指标比例不得低于70%。

  4.热点普通高中定向指标如何分配?

  按照各校中考参考人数定向分配给所有公办和民办初中学校。

  5.热点普通高中定向指标生如何录取?

  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22年中考时,市直热点高中学校继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作为定向指标按学生数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指标生录取根据各初中学校定向指标分配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在该校非指标生分数线下50分内依次录取。新华中学指标生录取根据各初中学校定向指标生分配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在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上录取,招生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上不设分数底线。

  6. 热点普通高中定向指标生有何资格要求?

  学籍和就读学校一致且在该校读满三年的学生方具备定向指标生资格。关于初中3年学籍和就读均一致。3年学籍,是指学生必须在初一新生入学今年的10月1日前在就读学校建立学籍(新生学籍一般在当年9月建立),建立后不得转出、转入,从初一到初三3年内始终在该校;就读一致,是指学生3年都在建立学籍的学校完成课程学习、测试等学习环节,不得到学籍所在学校以外的学校参与课堂学习、测试等学习环节。

  十一、简化招生流程,做好招生服务

  根据中央、省、市“放管服”、简政放权改革精神,应减少乃至避免要求服务对象提供无法律依据、不必要的证明,使广大群众“少跑腿、办成事”,尽量通过网络核验或共享,市直热点初中招生原则上不需要家长跑腿开具有房和无房证明,取消用电用水信息证明,改用网络查询方式。

  十二、初中学校学籍管理有哪些规定?

  1.新生凭《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到所属公办学校办理注册、登记后即取得该校正式学籍;民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相关规定建立学籍。各初中学校录取市区学生,均须凭初一新生《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到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学籍。

  2.新生在公办学校办理注册登记或在民办学校缴费后,即取得该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必须一致,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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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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