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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将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购汽车达国六标准才能上牌
2019-05-13 09:20:00  来源:扬州晚报-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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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网讯(记者薛舒文)近日,省生态环境厅下发全面实施国家第六阶段(简称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通告。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扬州将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据省厅发布的通告,自2019年7月1日起,省内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新生产轻型汽车应当符合或严于机动车排放标准6a阶段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全省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燃气车辆,须符合机动车排放标准6a阶段要求。

  “7月1日起,所有注册登记、转入的车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方可注册登记。”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副处长吴明介绍,凡在7月1日之前已购买的(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和已从外省市迁入本省的(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在7月1日之后1个月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7月1日之后新购车辆,必须是国六方可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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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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