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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人 新国标来了,抓紧上牌!
2019-03-22 17:24:00  来源:扬州晚报-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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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车因其灵巧方便,成为不少市民每天出行的标配交通工具。4月15日,被誉为“史上最严”的电动车新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正式实施。根据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含电池)禁超55公斤,最高速度不超过25公里/小时,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同时,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才能出厂、销售、登记上牌行驶。以后电动自行车不是您想骑就能骑的了。

  【新规解读】

  部分指标适当放宽

  新国标安全要求更严格

  新国标将电动车分为3类。第一类就是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需要有脚踏骑行能力,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第二类就是轻便电动摩托车:时速不超过50公里;第三类是电动摩托车:时速超过50公里。

  新修订标准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相比原先的标准,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其中,最高车速由每小时20公里调整为每小时25公里,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电机功率由240瓦调整为400瓦。

  新国标还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由于老国标实行的是部分条文强制,比如判定合格产品的18项重要指标项目中,允许有3项不符合,13项一般项目指标中允许有4项不符合,导致市场上出现不少整车质量超标、不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却不能作为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新国标改为全文强制,在合格产品认定、查处方面更加严格,也更有依据。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提出,新标准实施后,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

  【市场探访】

  商家抢售“超标车”

  不少电动车能解码限速

  据了解,新国标实施前设置了过渡期——从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昨日,记者对扬州市场上电动自行车销售商进行走访时发现,目前市场上还有不少店铺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且商家大打“冲刺”牌,争抢着在过渡期内销售超标车。

  汶河南路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内,店员指着一辆踏板电动自行车告诉记者,这辆电动车的最高时速可以达到50公里,购买后只需要解码就能达到这个时速。“4月15日前购买这辆电动车能上临时牌照,而等到4月15日之后,就需要上其他牌照了。这类车以后要上类似机动车的牌照,价格肯定要上涨。”

  “目前店内符合新国标的只有一种带脚踏的型号,其他几款型号都不符合。”店员介绍,最高限速虽然调整到每小时25公里,但目前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大多不符合标准。“目前大多数店铺操作方式是,销售的车辆限速是符合国标的,但是卖给顾客后,可以通过解限速,使得时速达到50公里左右。”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几家销售商,均发现商家存在争抢销售“非国标车”的现象。“再过不到1个月,电动车必须达到国家的3C认证才能销售,目前店里面有些车符合老国标,但没有3C认证,你要买可以便宜点。”在一家店铺内,店员极力向记者促销,“你现在购买这款72伏的电动车,动力强劲,速度可以达到55公里/小时,即便没有3C认证依然可以上路,且价格便宜。要是等到新国标实施后,你再买电动自行车肯定会涨价,要趁早下手。”

  【市场监管】

  扬州已无整车生产企业

  将查处商家销售“违规车”行为

  “江苏地区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主要集中在苏南地区,其中以无锡、常州、苏州、南京地区最多。扬州去年还有两家整车生产企业,分别位于邗江和高邮,目前均已停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按照国标规定,4月15日前,符合旧国标且在我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可以继续销售,而4月15日起,凡不符合新国标、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生产、销售。

  “4月15日起,我们会针对新国标,在电动自行车流通领域组织开展抽检,对于销售不符合新国标和未经CCC认证销售的违法行为,将根据违法情节进行查处。”该人士表示。

  警方说法

  具体实施方案正在研究

  还没牌照的请尽快去上牌

  按照新国标的要求,对于大多数市民来说,是否达不到新国标的电动车,在4月15日后就无法上路行驶?骑“电摩”是否需要考驾照?昨日,记者就此咨询了我市公安交管部门。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新国标实施后,我市的具体措施和方案还在进一步研究之中,一旦最终确定,我市警方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新国标实施后,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标准且获得CCC认证证书方能注册登记,核发全省统一新号牌。警方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大多数电动车销售商均执行了“带牌销售”的规定,大部分新购买的电动车基本都已经有牌照。“如果近期购买电动车,市民们应当留意并提醒厂家上牌照。”

  如果是之前购买的或者是购买时没有牌照的,且符合旧国标并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的,警方提醒车辆所有人可以凭有效身份证明、车辆购置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等,到我市非机动车管理所(运河西路12号院内)进行登记上牌。

  记者 居小春 刘宁

标签:电动自行车;国标;电动车
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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