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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退休人员“景点优待证”明起年审 凭证可免费游览9大景点
2018-12-26 10:55:00  来源:扬州日报-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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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扬州市区退休人员享受的一项游园福利和扬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之一,同时也是扬州市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扬州市区退休人员《景区景点优待证》的办理及年度审核工作将于2018年12月27日启动。

  有何优待?可免费游览9大景点

  《景区景点优待证》可以免费游览哪些景点?市退休职工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说,可持证免费游览瘦西湖、大明寺、个园、何园、茱萸湾、汪氏小苑、汉广陵王墓博物馆、扬州八怪纪念馆、扬州唐城遗址博物馆。

  经市物价部门批准,办理退休人员《景区景点优待证》及年度审核费用为13元/人。

  在哪办理?年审需到现场缴费审核

  已办理《景区景点优待证》的个人需在工作时间内,持《景区景点优待证》原件至萃园路25号服务窗口现场缴费审核。如是单位集体办理,需在工作时间内,持介绍信、花名册(须加盖公章)至瘦西湖路五楼507室现场缴费审核。

  对于未办理《景区景点优待证》人员,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景区景点优待证》后,方可进行年度审核。

  景区景点优待证什么时间可以办理?在哪里可以办理?

  市退休职工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说,个人办理地点位于萃园路25号大院内,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单位集体办理地点为,瘦西湖路53号五楼507室,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为确保退休人员《景区景点优待证》的办理及年度审核工作有序、顺利开展,市退管中心全员行动,在现有服务窗口的基础上,在萃园路窗口二楼临时增加服务窗口,努力将这一工作做实、做好,让退休人员满意。

  【提个醒】

  今年的贴花明年2月底到期

  市退休职工管理中心负责人提醒,退休人员《景区景点优待证》2018年的年度审核贴花有效期至2019年2月底。

  老版《景区景点优待证》作废后办理新版《景区景点优待证》、《景区景点优待证》破损后重新办理的相关规定与新办相同。

  当年办理的《景区景点优待证》,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退管中心工作人员加盖公章并进行年度审核,园林部门工作人员核对相关证件后,加盖“审核专用章”后,方可进入景点使用,否则视为无效《景区景点优待证》。

  凡70周岁以上的老人凭身份证即可免票游玩市区各景区景点,无须再办理《景区景点优待证》。

  对真实性有疑问的《景区景点优待证》,窗口工作人员可进行暂扣处理,待持有人提供相关证件核实后予以归还。

  通讯员聂士翔 记者锦岭

标签:景区景点;优待证;提示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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