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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政法机关公布保障服务民企发展六举措
2018-12-18 17:1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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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2月18日扬州讯(徐李华 李忠 徐丹 李源) 今天下午,扬州市政法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全市政法机关保障服务民企的六条举措,为民营企业经营活动提供高质量护航。

  安全的环境是经营的根本需求,记者了解到,此次扬州政法系统公布的六项举措中,要求政法部门要依法从快查处毁坏财物、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不正当竞争等犯罪案件,依法从严查处针对民营企业的索贿、渎职等职务行为,依法及时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盗窃、抢劫、绑架、侵占、挪用等犯罪行为。所有涉企案件一周内反馈查处进展情况;各地政法委每季度通报涉企治安情况、案件查处结果和风险防控提示。

  六项举措要求全市政法部门对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制作法治服务需求表,为民营企业提供定制服务;深化政法挂联制度,做到“两明确”,明确挂联政法干警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明确挂联政法干警工作职责承担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化解矛盾、搜集上报企业需求四项工作。重大侵企案件或重大涉企矛盾,由政法部门主要领导负责解决。

  此外,扬州六项举措要求政法机关要严格遵循“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对民营企业管理人员需要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严格按照集体研究和层报请示程序慎重决定。注意办案方式,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时,不轻易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严格区分企业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落实刑事诉讼法有关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充分考虑企业发展需要,符合从宽处理条件的案件依法坚决从宽。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措施,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实现。对事实已经查清的案件,及时解除相应的侦查措施。对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或者申请人溢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及时恢复企业经营者信用。对经营失败无偿债能力但无故意规避执行情形的企业经营者,及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销。

  新举措对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政法部门探索搭建投融资风险防控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和小微企业法律维权网络平台,为全市民营企业提供免费、专业、便捷的法律服务。定期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法律体检”,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为民营企业在人才引进、人员出国(境)等开辟绿色通道,有关签证、居留证、签注等办理时间比规定时间缩短2天以上。为车辆较多的民营企业提供预约服务,集中办理车辆年检、驾驶证审验、换证等业务。全市统一编制印发《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指南》。

  对于执法机关可能存在的问题,新举措强化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滥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当、侵犯企业自主经营权等问题。及时回应涉事企业及有关当事人的举报投诉,认真核实有关线索,一周内调查结束并反馈查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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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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