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1月29日扬州讯(杨公轩 张宁 李源) 今天上午,扬州市公安局、扬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扬州市打击黑恶犯罪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办法》,明确11个方面的举报内容,涉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欺行霸市等方面。经查证属实,按不同标准对举报人给予最高50000元奖励。
这11个方面分别为: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办法》明确,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保障举报人的绝对安全。对提供、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线索、涉黑涉恶类案件在逃人员线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协助侦破涉黑涉恶类案件等,经查证属实,按不同标准对举报人给予5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