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 (扬州发布记者 丁云 耿海龙)零食虽美味,但为了防止腐败,生产过程中易出现滥用防腐剂现象。近日,省市场监管局连续公布两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涉及我市销售的多批小零食,其中防腐剂超标是主因。
方便食品检出不得使用的防腐剂
记者注意到,通报不合格食品中,有4批次涉及防腐剂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主要为:宝应家多福超市销售的标称通许县湘平食品生产的好老婆宽片,宝应县好邻居华联超市荷香加盟店销售的标称通许县湘平食品生产的香辣片,宝应天之元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武陟县俊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晶凉皮,江都区福临门日副超市销售的标称贾汪区工业园鑫鸿食品厂生产的沙拉奶香面包。其中,前三种为方便食品,按规定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结果检出含有。后一种为糕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必须小于或等于0.5g/kg,而实测值为0.528g/kg。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食品生产中作为一种广谱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强,为苯甲酸钠的2-10倍,在高剂量时能抑制细菌。在食品中过量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对人体会造成一定危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迅速而完全地被人体组织所吸收,进入人体后即分散于血浆和许多器官中,有抑制体内多种氧化酶的作用。
肉制品、水果制品防腐剂超标
此外,不合格项目的另两类防腐剂为山梨酸及其钾盐、苯甲酸及其钠盐。其中,江都区郭村镇佳佳购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宿迁香久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凤爪,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实测值为0.142g/kg,而按国标规定,肉制品应小于或等于0.075g/kg。
江都区郭村镇佳佳购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福建省古田县金松食品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生产的山楂片(蜜饯),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实测值为0.722g/kg,按国标规定,应小于或等于0.5g/kg。
仪征怡华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泗洪县宜家食品生产的白加黑蛋糕,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实测值为0.498g/kg,按国标规定糕点不得使用。
据了解,从安全性方面来讲,山梨酸毒副作用相较于苯甲酸来说是比较低的,一般食品中添加量只要不超过限量要求安全系数还是比较高的,但如果超标严重,且长期服用,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骨骼生长,危害肾、肝脏的健康。
苯甲酸有一定毒性,长期食用会引起人慢性苯中毒。慢性苯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神经衰弱,比如头痛、头晕、记忆力减退、失眠、乏力等;同时,病人还会出现白细胞减少,严重的会造成再生障碍性贫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