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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断案向服务转型,扬州法院选聘百名家事调解员
2018-11-15 16: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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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1月15日扬州讯(扬法轩 苏皓 李源)今天上午,扬州中院和江都法院联合召开《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法院特别是试点江都区法院在家事审判改革中所做的工作和成效,扬州两级法院共计划选聘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100名,心理疏导员15名。

  发布会上,介绍了近年来扬州法院审理家事案件方面的情况。据介绍,去年,扬州两级法院共受理家事案件7267件,家事案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14.09%,其中离婚案件6084件,占83.72%,继承案件328件,占4.56%,赡养、抚养(扶养)案件300件,占4.13%,其他案件555件,占7.6%。

  在家事审判改革方面,扬州法院作了有益的探索:更新家事审判理念,由当事人对抗主义向法院职权探知主义转变,由仅重裁判职能向兼顾裁判和服务职能转变,由仅重财产分割向重情感和心理修复转变,由片面保护婚姻自由向兼顾婚姻自由和家庭稳定转变,由偏重诉讼效率向注重办案效果转变;加强对家事法官审判调解技能、心理学知识的系统培训,提高司法辅助人员的专业能力和适岗性,打造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的家事审判队伍;制定《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规程》,对强化法官职权干预,强调当事人亲自到庭,调解优先,适当放宽审限等家事特别程序规则予以明确;制定《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调查员工作规则》、《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调解员工作规则》、《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心理疏导员工作规则》、《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心理疏导机制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为全市家事审判特别是家事审判司法辅助人员队伍的规范管理提供制度依托。

  通过建立家事案件案后跟踪、回访及帮抚制度、推行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创设离婚案件冷静期制度、心理疏导制度、首发离婚证明书,构建专业化、柔性化家事审判体制机制,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扬州市中院与市政法委综治办等十四家单位共同签署出台《关于建立扬州市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建立扬州市家事审判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花好月圆”调解工作室,着力构建家事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2016年6月份以来,扬州在全市范围内启动运行了“少年及家事维权直通车”,着力弘扬传统伦理价值在构建和睦家庭关系中的作用。江都法院建立以“社区工作室”为平台的社区巡回审判制度,将除离婚案件外的家事案件巡回审判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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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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