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仪征巡特警便衣民警抓获一网上追逃人员阿明(化名)。阿明在北漂的日子里,被金钱迷惑,误入歧途,成为了一名“色情经理”,专门从事协助组织卖淫的工作。目前,阿明已被移交北京警方,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北漂青年当上“经理”
暗地里做起色情生意
近日,仪征西园路上,一个男子急匆匆地走向自己的私家车,想要将车挪个位置。在他靠近车的一瞬间,周围突然出现了几个便衣民警,一举将其抓获。
这个男子名叫阿明(化名),仪征人,今年30岁左右。几个月前刚刚回到仪征。警方为何要抓阿明?他到底做了什么?事情还要从几年前说起。
阿明是农村人,知识水平不高。几年前,和很多怀揣着致富梦想的年轻人一样,阿明赶往北京做了一名“北漂”,期盼改善家人的生活。但在北京的日子并不容易,阿明四处碰壁,直到他看到了一则招聘启事,怀柔区的一家娱乐场所在招聘员工。阿明赶去应聘,而这次应聘改变了他今后的生活。
这家所谓的“会所”藏污纳垢,暗地里经营色情生意。因为能说会道,阿明一路高升,最后当上了“经理”,每日负责给手下的失足妇女安排“生意”,而阿明本人也因此获得了高额收入,年薪达到了几十万。靠着这笔收入,阿明给在老家的妻儿购买了房和车,在外人看来,也算是“成功人士”。但阿明心中却并不安稳,他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违法的,一旦暴露,就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再加上孩子还小,阿明心中萌生了退意。今年上半年,阿明因故请假,回到了仪征老家。可就在这段时间,他得到了一个让他惊恐不已的消息:北京警方依法对涉嫌存在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的多个场所进行查处,他所工作的会所也在其中,会所里的负责人、领班、失足妇女等均已被警方控制。得知此事后,阿明惊慌失措,当即从家中逃离,开始了东躲西藏的生活。
回到老家筹备正经生意
“老窝”被端,被网上追逃
因为常年在社会混迹,阿明的反侦查意识很强。为了躲避警方的抓捕,他可谓绞尽脑汁。虽然他并未离开仪征范围,但他总是想尽办法隐藏自己的行踪。担心警方找到自己的老家,在仪征的这几个月里,阿明没有回过一次家,也不敢睡在宾馆,而是每日在外游荡到凌晨一两点,再去找一家浴室休息至清晨离开。与此同时,他也没忘了自己回老家的目的:开一家正规的足疗店。这几个月里,他每日忙于租房、装修,憧憬着店面开张,准备开始新的生活。阿明不知道的是,会所的其他人员落网后,很快便将其供述了出来,而北京警方也将他列为了网上追逃人员,并已猜测他很有可能已回到老家,正准备前往仪征展开抓捕。
仪征巡特警便衣民警也注意到了这则网上追逃消息,并在辖区内进行调查走访。尽管阿明处处小心,但经验丰富的便衣警察还是找到了蛛丝马迹,确定了他的行踪,在寻找最合适的时机实施抓捕。最终,经过精心部署,民警最终趁着他外出的时机一举将其抓获。随后,便衣民警联系北京警方,这才得知,当地警方已派遣两名民警赶到仪征,两人刚刚到达,正在办理入住。“没想到我们刚来,你们已经把人抓住了,真是太神速了!”
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
已被移交给北京警方
面对民警,阿明悔恨不已,他说,自己之所以“入行”,是被金钱蒙蔽了双眼。本想着赚到钱后回家做正经生意,如今东窗事发,准备了几个月的足疗店也打了水漂,一切都怪自己当初鬼迷心窍。目前,阿明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已被移交给北京警方,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介绍,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款,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警方呼吁广大市民,发现卖淫嫖娼线索主动举报,共同净化社会环境。
通讯员 李大友 周庭贵
记者 赵雅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