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为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我市多部门联合部署专项行动,根据要求,9月-11月,市区两级房管部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属地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中介)展开拉网式排查工作。近日,市房管部门通报一起扰乱房地产秩序的典型案例,同时公布专项行动进展。
案 例
文昌府项目存在诸多问题
■施工延期,逾期数月未交付
位于广陵区运河西路沙施河畔的文昌府项目,开发企业为扬州绿茵广场置业有限公司。“我们接到市民投诉,该楼盘原定于今年6月30号交付,逾期数月,至今仍未交付。”市房管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介绍,9月26日,市房管部门联合多部门对该楼盘项目地进行暗访,现场发现施工进度仍不理想,“楼盘主体部分完成,但是内部道路、绿化、供水等配套设施仍在施工中。”暗访人员现场观察,尽管交付已逾期数月,但现场施工人员工作态度仍较消极。
■签订不合理补充协议
此前,市房管部门还接到市民举报,该企业与购房人签订不合理条款,“该企业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还另与购房人签订了额外的补充协议,并且在补充协议中,对购房合同中的部分条款进行否定。”
从房管部门提供的一份购房合同中可以看到,第二十八条第二段明确规定:“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而在该企业与购房人签订的补充协议第十七条中,则表示“删除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第二段约定”。补充协议直接将购房合同中相关条款删除,严重侵犯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内定购房人,私自违规售卖
今年7月份,该楼盘在退出房源的处理上,也有过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操作,“当时该楼盘有20套退出房源在扬州房地产信息网进行公示,网上预约报名的有84户,可当这些购房人到售楼处递交相关材料的时候,该楼盘销售人员却不接受认购”,据投诉人反映,“开发商可能已经把20套房源内定给指定购房人,并向购房人收取额外费用。”
据市房管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防止开发商控制房源、私自销售房源,已按照市场调控的总体要求,制订了具体的管理细则,要求退出房源必须进行公示并公开认购。针对每套退出房源,如果认购人数超过1户的,需由公证部门组织摇号并出具公证书。该楼盘在明确知晓相关规定并承诺公开销售的情况下,仍然拒绝购房人现场认购报名,违反了相关规定。
行 动
多部门联动调查涉事企业
记者从市房管部门了解到,专项行动正在对我市6月份以来市区组织公开销售的37处房地产销售项目和上千家市区房地产经济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此外,对于市民投诉反映的违规现象,进行约谈、暗访、介入调查等手段核实处理。9月下旬,市房管局就对市区14个楼盘进行了明察,对市民投诉较多的9家楼盘进行了暗访。
“市民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楼盘涉嫌捂盘惜售、捆绑销售以及强制全款购房等行为。”市房管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暗访发现,个别开发企业确实存在这些违规行为。
据了解,对于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在开发建设、预(销)售、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市房管部门将联合其他部门督促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群众投诉较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将加大惩处力度。以文昌府为例,针对该楼盘已经发现的问题,我市工商、物价、税务以及公安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违法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提 醒
如遇违规行为要敢于举报
去年以来,市政府连续出台(2017)49号、185号调控文件,推出“四限”措施,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今年更是不断细化楼市调控措施,市房管局上线运行购房统一报名平台,有效避免了个别企业控制房源、拒绝认购、随意更名的不规范行为,提高了销售信息的透明度和购房过程的公平公正性。现阶段,也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在全市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市房管部门在调查中发现,某些购房人担心开发商不卖房给自己,对开发商的无理要求或违规行为不敢揭发,如此反而助长了开发商企业的违规气焰,而到了后期,购房者面临的风险也将更大。
市房管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购房仍需理性,对于个别开发商、中介的违规行为,要善于收集证据并敢于举报。 记者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