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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吃野味邀朋友趁夜打鸟 痛心!35只“三有”鸟类丧命
2018-09-17 14:25:00  来源:扬州网-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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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邗江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案,两名被告人因嘴馋想吃野味,竟合伙非法猎捕鸟类,后被民警逮个现行。截至被抓时,两人共猎捕35只鸟,其中17只已被剥皮冷冻。

  凌晨打鸟,当场被抓

  6月1日凌晨0时30分左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施桥镇钟灵北路附近有人打鸟。

  接警后,施桥派出所民警随即赶赴现场,后在该镇钟灵北路一家银行附近发现两名可疑男子,其中一人拿着强光电筒,另一人拎着袋子,民警遂上前拦下两人进行盘查。

  经查,持电筒男子名叫尚某,今年27岁,连云港人;拎袋男子名叫管某,今年35岁,淮安人,两人均在扬州务工。在管某拎着的袋子中,民警查获18只麻雀,均已死亡,在其随身携带的包内,查获3只弹弓。

  两人归案后,民警依法对两人住处进行搜查,其中,在管某住处的冰箱内查获17只已剥皮冷冻的鸟类尸体。

  贪吃野味,双双被罚

  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警方查获的上述35只鸟类中,有34只系麻雀,一只系黑尾蜡嘴雀,均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

  归案后,管某和尚某对非法猎捕鸟类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而两人之所以犯罪竟是因为嘴馋。

  据交代,今年5月起,管某因嘴馋,想吃野味,萌生了外出捕捉麻雀的念头。随后,他趁夜间,使用强光手电筒、弹弓等工具,在案发地点附近捕捉麻雀。5月下旬,管某把这件事告诉了朋友尚某,邀他同去。对方爽快答应。此后,两人开始合伙捕捉麻雀,直至被抓。

  经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邗江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管某、尚某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狩猎罪,综合两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法院依法判处管某罚金2000元,判处尚某罚金1500元。

  通讯员 王敏利 曾艳明 记者 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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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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