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昨日,高邮警方通报了一起通过人脸识别系统破获的交通肇事逃逸案。
前不久的一天下午2点58分,高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110”指令称:“万金路日报社西侧50米处,摩托车与电动车相撞,人受伤,需要救护。”
接警后,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经查:一方当事人宋某(女,53岁,高邮人)驾驶一辆电动车,被悬挂“D36XX”号牌的二轮摩托车碰倒,宋某受伤,而摩托车驾驶人竟弃车离开现场。
处警民警现场调查完毕后,立即通过交管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有关“D36XX”号二轮摩托车的信息,结果发现悬挂在摩托车上的号牌是假牌,无法查到任何信息。于是,警方另辟蹊径,安排人员调阅现场和沿途监控,采集交通肇事者的人脸图片,提交给高邮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做系统比对。很快警方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分辨出疑似交通肇事者为胡某(男,51岁,该市送桥镇人)。
警方当即联系胡某,他于次日来到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配合调查,并对当日肇事后弃车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通讯员 夏慧 明宝 记者 刘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