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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8元/次咋收了10元? 收费员竟称停车时间长要加价
2018-07-11 10:2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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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收费20元一次,停在盲道上还吃了罚单;家里有两辆车一个车位,物业还要收取临时停放费合理吗……昨天,市物价部门发布了我市上半年价格投诉的典型案例。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市停车收费投诉是价格投诉的“重灾区”,占到了总投诉的半壁江山;物业收费投诉占了三成左右。

  【停车收费】

  停车8元/次,咋收了10元?

  收费员竟称停车时间长要加价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6月份,我市的停车收费投诉占据了整体价格投诉的五成,其中,超标准收费、超范围收费的投诉较多。

  有市民投诉,在银河电子城马路对面的停车场停车3个多小时,被收取了10元停车费,而停车收费公示牌上写着收费标准为“8元/次”。

  【部门调查】经过物价部门调查,发现是收费员私自提高了收费标准。我市的计次收费是按照12小时计算一次的,但该收费员看到有市民停车超过三个小时,便以“停车时间过长”为由加收停车费。对此,物价部门已经对该停车场收费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返还多收的停车费。

  收费20元一次

  停在盲道上还吃了罚单

  端午节期间,有外地游客投诉,靠近老市政府门口,有人引导外地游客将车停在盲道上,收费标准为20元/次,没想到游客的车辆最后还被贴了罚单。

  【部门调查】“老市政府门口有个正规的小停车场,有8个停车位,为计时收费停车场,收费标准为2.5元/半小时。我们去现场了解情况后发现,是社会闲散人员在节假日期间‘打游击’,引导外地游客在一些边角落的地方停车,而不是在正规停车场停车。”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的执法人员介绍,市区多条路段的盲道都是不可以停车的,市民要注意辨别,不要既被收取了停车费,又被贴了罚单,得不偿失。

  【物业收费】

  没有车也无需下车库

  物业收取电梯费合理吗?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物业投诉也是我市价格投诉的热点,约占总体价格投诉的三成。扬州天下二期小区居民反映,自己住在一楼,没有汽车,不需要下负二楼车库,并且自己家有内部楼梯可以下负一层的电动车库,但还要收取电梯运营费,他觉得不合理。

  【部门调查】我市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根据面积比例分摊电梯运行费,按以下规定执行:首先带有地下车库且电梯从地下车库到达本层的一楼住户,其电梯运行费按不高于一楼的建筑面积的80%交纳。

  其次,以下情形一楼住户免交电梯运行费:有地下车库但电梯不到达一楼的;电梯从一楼起始的;户内有楼梯到达地下车库的。另外,带阁楼或跃层式的顶楼住户,按电梯到达层的建筑面积交纳电梯运行费。如果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面积分摊方法的,即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

  “在调查后我们发现上述居民确实没有用电梯,在与物业协商后,获得免交电梯运行费。”物价部门的执法人员介绍。

  家里有两辆车一个车位

  物业收取临时停放费合理吗?

  家住东区的李先生反映,自己家里有两辆私家车,但只有一个车位。有时候回家停车时,李先生就将第二辆车停在小区的公共车位上,但每次小区的物业都要收取临时停放费。李先生认为公共车位都应该是业主的,小区物业不应该收费。

  【部门调查】按照我市的相关规定,业主在正式入住前,车辆应停放在自己购买或租用的车位(库)上(内);业主未购买或未租用车位(库)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室外临时停放汽车的,在2小时内免交汽车临时停放费。其他外来车辆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室外临时停放的,在1小时内免交临时汽车停放费。

  “李先生只有一个停车位,第二辆车属于临时停放是可以收费的,收费标准为地面2小时一次,过夜加收50%,也就是一天停车收费标准为3元。”物价部门的执法人员介绍。

  通讯员 扬价举 记者 陈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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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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