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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加大因病致贫家庭救助力度 大病困难人员有望单独纳入低保
2018-06-22 08:5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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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22日讯 因病致贫是影响百姓获得感和幸福感的一大问题。在今年年初的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许金荣、阚成法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切实加大对城乡因病致贫家庭救助力度的建议”, 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型的社会临时救助机制,确保解决因病致贫问题。

  记者昨天从市人大获悉,市民政部门日前对建议作出答复,将创新探索将符合条件的重病、大病的困难家庭人员单独纳入低保的工作,用刚性的低保政策和医疗救助政策,保障因病致贫家庭的基本生活。

  代表走访

  不少贫困家庭属于“因病致贫”

  在“市人大代表统一见面日”和“大走访”活动中,许金荣、阚成法两位市人大代表了解到,目前我市城乡极少部分普通居民家庭因家庭成员患恶性肿瘤、白血病、终末期肾病透析等重大疾病以及因灾、车祸等突发性事故造成贫困现象,已经逐渐凸显出来。

  “目前我们可喜地看到,各级政府都已经实施了阳光扶贫和精准扶贫的工作,对全市的五保户、特困户和城乡家庭人均低于7000元标准的实行政府性‘兜底’工程,同时也实行了大病医疗统筹,尤其是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红本子)更是民心工程,可以说关爱无限、大爱无疆。”许金荣、阚成法两位代表指出,一些现象需要重视,比如,“看收入,并达不到低保救助的要求,但实际上看病后,少数家庭生活确实困难。”能不能考虑将这样的家庭纳入社会救助的范围?

  “有调查数据显示,目前90%以上的贫困家庭都属于‘因病致贫’的情况。”许金荣、阚成法两位代表建议:我市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切实高度重视这一类群体的“特殊状况”,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型的社会临时救助机制,确保这部分家庭基本生活能够得到保障。

  救助成效

  全市建成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

  对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一直是我市民政部门的工作重点。市民政部门在答复中透露,近3年来,市民政局每年联合财政、人社、卫计委等部门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扬州市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将医疗救助对象符合医保补偿规定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逐年提高。2017年,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7890万元,救助各类困难对象38万余人次,极大地缓解了因病致贫对象的家庭困难,减少因病返贫的发生。

  为切实缓解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报销难的问题,近年来,市民政部门积极牵头推进市区民政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扩面和基本医保报销、民政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建设。目前,全市全面建成了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的“一站式”结算,城镇户籍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可凭医保卡在市区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同步结算。

  我市还制定设计了扬州急难家庭救助政策,重点突出因灾难性医疗费用支出的急难型家庭,即家庭成员因突发重大疾病,医保“三个目录”范围内个人承担的年度住院医疗费用超过10万元,致使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家庭,最高救助10万元。对急难家庭实施低保、医疗、临时救助等基本救助政策和“救急难”专项救助政策相衔接的梯次型救助,对遭遇灾难性医疗费用支出的急难家庭,首先予以医疗救助,救助后符合救急难条件的再给予急难家庭救助,仍有困难的通过社会慈善力量帮助解决。

  最新举措

  重残人员有望单独立户享受低保

  在解决因病致贫方面,今后还有什么亮点以及实实在在的硬举措?市民政部门在答复中透露,首先是做好因病致贫家庭与现有救助政策重点是低保政策的衔接。市民政部门近期将结合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单独立户享受低保这一项工作,创新探索将符合条件的重病、大病的困难家庭人员单独纳入低保,用刚性的低保政策和医疗救助政策,保障因病致贫家庭的基本生活。

  其次是推动深化救急难的实质性操作。今年,市民政部门将提请市政府出台专门政策,联合慈善组织针对低保内尿毒症患者实施日常透析的全免费,并对基本日常服药进行兜底救助,实实在在地推动救急难工作取得更多的实效。

  记者 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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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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