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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基础养老金提高 困难、重残人员享优惠参保政策
2018-04-23 17:4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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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陈天仪

  中国江苏网4月23日讯 今天(4月23日)下午,市人社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就2018年我市人社系统十大重点工作进行了介绍和解读。今年的“十大重点工作”涉及就业创业、富民增收、社会保障、人才建设、劳动关系、民生服务、政策宣传等7个方面10项内容,基本涵盖了人社领域各个方面。

  就业创业

  今年,人社部门预计全年采集就业岗位9万个,新增就业创业20万人次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开展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新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10个;开展创业培训“四进”活动500场次、1.5万人,扶持自主成功创业7500人。

  精准扶贫

  市人社局今年将重点实施精准扶贫“五项举措”:一是减负担,重残、低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地给予30-100元的缴费补贴或50-100元的代缴费。二是降门槛,对困难群体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50%,各报销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三是提待遇,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25元提高到135元,增幅为8%。四是强服务。五是助就业。

  建设扬州人力资源产业园

  今年市人社局拟与邗江区联合建设扬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力争通过多方合作和努力,三年内创成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将其打造成省内一流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基地。今年还将在各县市区、园区(功能区)推进建设区域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形成相辅互助、联动发展的格局。

  “互联网+人社”

  今年,将重点加快融入政务服务“一张网”和构建信息系统集中数据共享平台,开展大数据分析利用、社保卡公共服务、电子支付业务办理等工作,让群众更方便、更安全地办理和使用社保卡;搭建覆盖全系统、全业务的“网上服务大厅”,开发便于群众查询、办理的“一站式”网络服务平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附

  困难人员大病保险优惠政策

  2014年起,我市全面落实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的惠民政策,规定一个医保年度内,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住院(含转外住院)和一类门特发生的合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承担超过1.5万元的可以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具体为:1.5万-6万(含6万)报销50%,6万-10万(含10万)报销55%,10万-15万(含15万)报销60%,15万以上报销65%(一类门特患者15万以上报销70%)。

  2017年,根据扬人社〔2017〕304号文件要求,对包括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困难人员医疗保险实施精准扶贫的倾斜支付政策,将困难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比普通参保患者降低50%,由原来的1.5万元降低至7500元,对各报销段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患者提高5个百分点,目前困难人员大病保险待遇具体为:0.75万-6万(含6万)报销55%,6万-10万(含10万)报销60%,10万-15万(含15万)报销65%,15万以上报销70%(一类门特患者15万以上报销75%),进一步减轻了困难人员的就医垫资压力。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共涉及全市314万人,惠及全市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6.5万人,仅市区即有3.7万困难人员(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重度残疾人等)享受优惠参保政策。

  护理保险制度标准

  关于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主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护理需求、护理服务成本以及保障范围和水平等因素,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确定。建立由“政府补助+个人适当缴费+医保统筹基金划拨+社会捐助”等多元筹资机制,按年度筹集资金。目前我省南通市参保人员年度筹资标准为10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40元、医保统筹基金划拨每人30元、个人缴纳30元。我市将参照周边城市做法,预测年度每人总体筹资额80元左右。今后将根据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水平相适应的动态筹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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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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