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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 虚构原价曾被警示店主故伎重演被罚5000元
2018-03-15 09:2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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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3月15日讯 酒吧点了两杯果酒,结账竟要收取2000多元?原价28元的商品现在15.4元,实际是商家促销的“小伎俩”……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昨天,物价部门发布了常见的物价投诉案例,网购投诉、机动车停车收费、物业服务占据价格投诉榜单前三。

  网络购物

  虚构原价曾被警示

  店主故伎重演被罚5000元

  杨先生在某网上百货公司购买了一款商品,金额共计15.4元,购买初看到画线价28元,购买后通过比价软件发现该商品价格就是15.4元。杨先生遂向广陵区物价部门举报投诉。

  “经查实后,认定其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给予其5000元罚款。”广陵区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陈华介绍。从整体价格投诉情况来看,近一年来,举报比较集中的分别为网络购物、机动车停车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比2016年上升分别为16%、52%、18%。

  物业收费

  小区临时停车要交费

  物业违规被责令停止收费

  市民周先生反映,他每天开车接送小孩,都要进入翠月嘉苑东苑小区里面,近日小区物业要求家长交100元/年的停车费。周先生认为收费不合理,遂拨打了12358电话向广陵区物价局反映投诉。

  广陵区价格举报中心接到电话后,立即与翠月嘉苑东苑物业负责人核实,该负责人表示确有此事。检查人员向该负责人解读了我市关于停车收费的相关规定,该物业负责人表示,立即停止此项收费。

  “根据我市规定,业主正式入住前,车辆应停放在购买或租用的车位(库)上(内),未购买或未租用车位(库)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室外临时停放的,2小时内免交汽车临时停放费。其他外来车辆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室外临时停放,1小时内免交临时汽车停放费。”陈华表示,周先生的车辆属于“其他外来车辆”,1小时内免交临时汽车停放费。

  停车收费

  停车15分钟被收费

  停车场收费未公示受罚

  市民文先生反映,他在先锋广场停车场停车不超过15分钟,收费人员向他收取5元停车服务费,文先生认为收费不合理,遂拨打12358电话反映投诉。

  接到投诉电话后,检查人员对先锋广场停车场进行检查,要求当事人提供文先生车辆的进出记录,当事人未能提供出车辆的停车记录,同时检查人员还发现该停车场收费公示牌未公示停车场名称、核定车位数、收费时限、价格管理形式等内容。最终,广陵区价格举报中心对其作出5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我市相关规定,实行计次的停车场(不含立体停车场),对一次停车15分钟内(含15分钟)的车辆免费,夜间停车减半收费;实行计时的停车场(不含立体停车场),从车辆进入停车场15分钟后开始计费。”陈华提醒广大市民,车辆进入停车场之前,可先告知收费员“停车不超过15分钟”,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其他消费

  酒吧点了两杯果酒

  结账竟收取2000多元

  一名外地游客向政府热线投诉反映,在东关街某酒吧点了两杯果酒,结账收了2000多元。

  “这个案件比较典型,游客是约会网友,被类似‘酒托’的人员带入酒吧消费。酒吧的桌上有价目表,但消费者表示,在消费前酒吧并未告知酒水的价格,究竟是否告知,难以还原当时的情况,消费者也没有消费清单等证据。”陈华介绍,在这种情况下,只能使用价格争议调解,坚持把握“三个倾斜”原则,即向游客倾斜、向消费者倾斜、向外地人倾斜,商家最终退还消费者1000元。

  通讯员 广价宣 记者 陈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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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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