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21日讯 20日,扬州市政府正式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和文件解读,其中对网约车的经营许可作出细化规定。
扬州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地方服务机构须在扬州市工商局注册登记,提交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并按规定配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负责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细则对网约车车辆和驾驶人设定门槛,包括网约车车辆应该申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行驶证,车辆应在本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应安装符合要求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等。 (张 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