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大秋)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是超过部分纳税还是全额纳税?月销售额超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30万元能否免征增值税……今年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和配套性文件。为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正确理解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苏州市税务局就纳税人经常咨询的问题进行了汇总。
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是超过部分纳税还是全额纳税?
答: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需要就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30万元能否免征增值税?
答:如果是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月销售额超过10
万元的当月是无法享受免税的;
如果是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季度中某一个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是可以按规定享受免税的。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月(季)销售额的口径是什么?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计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4.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适用对象如何界定?
答:此次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政策适用对象就是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并无其他标准,与四部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小微企业没有对应关系。
5.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小规模纳税人能否自己选择按月或按季纳税?
答: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为确保年度内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相对稳定,纳税人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能变更。这里的一个会计年度,是指会计上所说的1—12月,而不是自选择之日起顺延一年的意思。纳税人在每个会计年度内的任意时间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选择变更其纳税期限,但纳税人一旦选择变更纳税期限后,当年12月31日前不得再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