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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开始申报啦 全市预计全年发放资金10亿元
2019-09-11 11:34:00  来源:姑苏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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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政策,是失业保险促就业、防失业功能的重要举措。苏州市级企业稳岗返还申报于8月正式启动。经前期初步预测,仅市区(含姑苏区、高新区)就有1.8万多家企业符合裁员率要求。全市预计全年发放资金超过10亿元。

  苏州市稳岗返还政策分为“企业稳岗返还”“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两类。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规定,对上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除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外,稳岗返还政策还增设阶段性特惠措施,加大对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的返还力度。返还标准按6个月企业参保地上年度月均失业保险金水平和上年度企业平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需要提醒的是,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返还一次,“企业稳岗返还”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不得同时享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

  苏州市区企业申请“企业稳岗返还”,需携带《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劳务派遣企业还需提供与实际用工单位注明补贴资金归属的协议书(需双方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经办人员签字),以及双方单位盖章确认的派遣人员名单原件(另提供汇总表,含用工单位名称、派遣总人次数、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金额等)。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需携带《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亏损月份的月度财务报表(利润表),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苏州市区2018年度“稳岗返还”申报期至2019年12月,每月8日(遇节假日顺延)至28日(遇节假日提前)可办理。对2019年12月达到“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条件的企业,可以在2020年1月31日前进行补申报,逾期未申报的,不再受理。企业可至参保地人社部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已开通社保网上申报的企业,也可通过“社保网上申报平台”网上办理。

  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表示,已建立健全资格审核、申请人承诺以及公示机制,所有申报信息均通过信息化手段验证资格条件。同时,苏州市建立了10部门联审机制和较大金额人民政府审议机制,严控基金风险。对通过提交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或套取资金的企业,将列入失信黑名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记者从苏州市人社部门了解到,围绕“稳就业”总体要求,近期已出台一系列惠企利民政策。除失业保险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外,还放宽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实施临时物价补贴等政策。苏州市将通过落实各项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企业稳就业,保持就业局势总体平稳。

  政策解读

  申请条件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保就〔2019〕13号)规定,稳岗返还类别分为“企业稳岗返还”、“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企业稳岗返还”两类。

  1.申请“企业稳岗返还”应同时具备这些条件:

  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省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名单;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企业失业保险参保地统筹区或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2018年度苏州市区按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8%执行)。

  企业裁员率=(上年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上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上年度月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

  注:上年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上年1月份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上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上年12月份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上年度月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上年度1至12月份每月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数的合计数除以12。

  案例一>>>

  A企业2018年1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103人,2018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100人,2018年月均参保人数100人。

  A企业裁员率=(103-100)÷100×100%=3%<3.8%

  结论:A企业符合裁员率条件

  案例二>>>

  B企业2018年1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104人,2018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100人,2018年月均参保人数100人。

  B企业裁员率=(104-100)÷100×100%=4%>3.8%

  结论:B企业不符合裁员率条件

  2.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企业”返还的企业,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下任意一个条件。

  ①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受宏观经济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连续6个月亏损(24个月内,连续6个月亏损)。②2018年自然年度内受宏观经济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亏损超过8个月(2018年内,累计8个月亏损)。③2019年自然年度内受宏观经济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亏损超过8个月(2019年内,累计8个月亏损)。

  (2)2019年以来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裁员率低于3.8%)。

  (3)拿到返还后6个月内不裁员或少裁员(裁员率低于3.8%)。

  (4)稳定就业岗位措施要通过民主程序与工会组织等协商制定。

  稳岗返还标准

  1.企业稳岗返还金额=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

  2.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金额=企业参保地上年度月均失业保险金水平×上年度企业月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6

  注:苏州市区企业上年度月均失业保险金水平为1467.8元。

  案例一>>>

  企业稳岗返还

  C企业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18年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13人,2018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21人,上年度企业不裁员,失业保险缴费总额20000元。该企业申请企业稳岗返还,审批通过后,该企业可获得稳岗返还金额为10000元。

  案例二>>>

  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企业稳岗返还

  D企业属于制造行业,2018年度内受宏观经济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亏损超过8个月;2018年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30人,2018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29人,2018年度月平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人,2019年1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28人,2019年申报稳岗返还当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31人,计算出2018年度企业裁员率为3.33%,属于少裁员;2019年未裁员。该企业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企业稳岗返还,根据今年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标准,审批通过后,该企业可获得稳岗返还金额为264204元。

  注:以上案例中企业均申请苏州市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他地区以当地政策为准。本报记者邵群

标签:失业保险;返还;裁员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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