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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慈善奖”评选启动 设置6类奖项共100个名额
2019-08-21 11:25:00  来源: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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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报讯(记者林琳)近日,苏州市民政局发布消息,苏州第四届慈善奖评选活动正式启动。“苏州慈善奖”与“中华慈善奖”“江苏慈善奖”保持一致,实行两年一评,评选时段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设置“最具爱心捐赠企业(单位)”“最具爱心捐赠个人”“最具影响力慈善楷模”“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最具影响力慈善组织”“优秀慈善工作者”6类奖项,共100个名额。

  申报“最具爱心捐赠企业(单位)”,需在2017年至2018年间,累计捐赠额(含物资折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经核实到账或落实,并综合考虑企业(单位)社会慈善形象、参与慈善活动的年限、方式和效果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

  申报“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在2017年至2018年间,累计捐赠额(含物资折价)在50万元及以上,经核实到账或落实,并综合考虑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年限、社会评价、捐赠方式创新等情况。

  申报“最具影响力慈善楷模”,需在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慈善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

  申报“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需在慈善领域运作规范、效果显著,对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具有很强示范性和推广性的慈善项目。

  申报“最具影响力慈善组织”,需具有较强的社会动员能力、内部治理能力和项目运作能力,同时,具备较高的社会公信力、对慈善事业发展贡献突出,且在本行业、本领域内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和示范性、于2018年1月1日前在各级民政部门正式登记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

  申报“优秀慈善工作者”,需长期从事慈善工作,并做出突出成绩、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慈善工作者。

  符合申报条件的市级单位、个人,可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各市区申报材料由各市区民政部门汇总整理后,汇总报送至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申报时间截止到9月30日,申报详情可登录苏州民政局官网。

标签:慈善;爱心捐赠;影响力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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