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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委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报告会
2018-05-18 14:5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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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5月18日讯 18日上午,苏州市委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报告会,邀请国家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邬燕云就《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作了解读报告,大家认真听取报告并开展交流研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周乃翔出席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以落实《规定》为重要契机,坚决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排查和排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维护安全稳定大局,为苏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亚平,市领导王翔、马士光、吴庆文交流了学习体会。市委副书记朱民主持报告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市政协主席周伟强出席。

  报告会上,邬燕云介绍了《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系统解读了如何进一步推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解读报告系统全面、内容丰富,重点突出、脉络清晰,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对苏州市各级党政干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报告会后,苏州市委中心组就进一步深刻认识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准确把握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意义、制度安排、具体规定,深入开展研讨。大家一致认为,《规定》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体现了党中央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为民情怀,对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了系统规定。大家一致表示,要以落实《规定》为契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万无一失”的责任意识和“一失万无”的忧患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周乃翔在讲话中指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是党内第一部关于安全生产的法规,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的具体化、制度化,是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将安全生产列入党内法规,充分表明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工作摆位更高、党政职责更加清晰、履职奖惩更加明确。各地各部门要以学习贯彻《规定》为重要契机,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排查和排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维护安全稳定大局,为苏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就抓好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周乃翔强调了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高度自觉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推动苏州高质量发展加固“防火墙”,为维护苏州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织好“安全网”。

  二要进一步扛起责任。这次出台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了系统规定。各地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安全生产职责的最新界定、最新要求,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压实,逐级传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抓,带头表率,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认真履行职责使命,不断提升“依法治安”的能力和水平。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实行奖罚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形成安全生产鲜明的正面导向和良性的推动机制。

  三要进一步强化整改。安全生产是推动“平安苏州”“法治苏州”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一丝不苟抓好安全生产整改工作,围绕深化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燃气、电气火灾、特种设备、旅游、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持续抓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扎实开展“331”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整体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快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做到排查“零盲区”、隐患“零容忍”,切实推动苏州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学习报告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市、区设分会场。

  苏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参加学习报告会。

  (徐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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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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