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17日讯 停车收费、商品零售、物业管理、房地产、社会服务价格,名列信访举报前五位。昨天据市价格举报中心发布的3月全市价格信访举报分析显示,今年3月苏州市共受理价格信访举报1382件,增幅22.41%,退款31212.7元。
双层机械车位要交两辆车费用?
市民夏先生投诉,在小区租了一个地下机械车位,该机械车位是双层、上下移动的,物业公司在收取管理费时,要求其交纳两辆车的管理费。“2个车位的管理费抵得上1个车位的租金了。”夏先生认为,机械车位管理费标准偏高。
据物价部门检查,夏先生所在小区处于前期物业服务阶段,地下机械车位上下2个车位为一组,业主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选择租(买)1个或是租(买)1组,并分别由相应的合同予以约定。夏先生租了1组车位,物业公司向其收取2个车位的管理费。
据介绍,机械车位上下每组虽然只占据1个车位的面积,但一组车位中每个车位的运行都需要进行管理和维护。小区内机械车位汽车管理费是否“偏高”?物价部门有关人士算了笔账。
苏州市目前露天车位、室内车位(库)、机械车位3种类型的车位中,受机械车位所需能耗多,维护、管理要求高等因素决定,机械车位的汽车停放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为100元/车位月,室内车位(库)汽车停放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为50元/车位月。不过,由于机械车位地面利用率高,车位租金政府指导价基准价为150元/车位月,而室内车位(库)车位租金政府指导价基准价为200元/车位月。如果把车位租金一并计算,从政府指导价基准价看,机械车位、室内车位(库)“车位租金+汽车停放费”均为250元/车位月。
市物价部门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扎实做好明码标价和收费解释工作,减少业主的误会误解。
物流寄货收费“先斩后奏”?
市民侯先生投诉,通过某物流公司寄送货物,因货物需要包装、计量,工作人员上门取货时表示,先把货物拿到物流公司,核算后再报价。然而,几天后,物流公司告知,货物已寄出,仅包装费就300多元。侯先生认为,物流公司收费属于“先斩后奏”强制收费。
据物价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物流、快递行业发展迅速,相关价格举报、投诉增多。部分物流企业利用自身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对等优势条件,不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部分物流企业上门取货时称,要带回到网点打包后测算体积或重量,然后确定资费。然而,在未经消费者确认下,将货物寄出后再告知消费者交费。有的物流企业擅自寄出后,由于寄货方不愿付费、申请退货,物流公司不仅要求付清运费,还要收退货费,否则不予退货。对消费者自行打包好的物品,要求购买指定包装盒,不买便不办理业务。
物价部门要求,物流服务企业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不得收取未予标明或告知的费用。同时,物价部门提醒,市民最好能主动询价、提前询价,约定好价格并保留好凭证之后再寄出物品。(尤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