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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垃圾倾倒太湖职务犯罪案宣判 两公职人员获刑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12-21 09:36:00

  中国江苏网讯 2016年7月1日,太湖非法倾倒垃圾事件曝光。截至事发,相关处置部门转运处理垃圾23000多吨,清理并复原环境合计花费人民币1180多万元。昨天,“太湖倾倒垃圾”职务犯罪案在吴中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韩建林、原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张斌、原太湖戒毒所基建科科长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16年3月,太湖戒毒所原副所长韩建林,在戒毒所绿化工程中,未经审查便同意在空白的“接收土方证明”上加盖公章,并放任这张“证明”任意使用。同年5月底,当发现混有生活垃圾的工程建筑垃圾运到码头时,韩建林指示戒毒所基建科原科长张斌安排垃圾存放在码头,而且对持续运来的垃圾持放任态度,没有进行有效监管。

  法院认为,被告人韩建林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伙同他人,在工作中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吴中法院审判长张寅说,被告人韩建林擅自同意将两船建筑垃圾堆放在码头,持放任态度,未进行有效监管。违反了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以及《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最终导致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因此,被告人张斌和韩建林的行为是本案环境污染后果发生的重要原因。

  经查明,被告人张斌利用担任戒毒所基建科科长的职务便利,于2013年至2015年期间,在太湖戒毒康复中心装饰工程、戒毒所扩建工程等项目的建设监管和工程款支付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共计受贿人民币7万6000元。(911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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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