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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苏州市委一号文件再次“锁定”三农
2017-02-24 13:3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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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农业是聚力创新的基础领域,农民是聚焦富民的重点群体,农村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昨天召开的全市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会议上,2017年市委一号文件——《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水平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炉”。

  这已是市委一号文件连续多年“锁定”三农工作。《意见》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苏州城乡发展一体化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农业的生态、供给、富民功能,优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三农活力,从而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更高水平上协调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增强农业三个功能,探索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路径——

  今年新增现代农业园区7万亩

  近年来,我市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保持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统计显示,目前,全市建成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51个,其中国家级6个、省级9个,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88.5%;培育各类农民合作社4407家,认定职业农民1049名,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职业农民城乡接轨的社会保障制度;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78万元,增长8.5%,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1.96??1;全市农村集体总资产达到1720亿元,村均年稳定性收入超过800万元,所有集体经济薄弱村均实现200万元的脱贫目标。

  虽然农业在我市GDP中的比重不足2%,但农业依旧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属于战略性产业。对苏州来说,农业的三个功能尤为重要:生态功能、供给功能、富民功能。为此,今年市委一号文件提出,要努力探索具有苏州特点的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路径。要着力推行绿色生产方式,进一步增强农业生态功能;着力强化科技创新驱动,进一步增强农业供给功能;着力拓展产业链价值链,进一步增强农业富民功能。

  其中,生态功能是农业首要功能。《意见》明确,要完善优化“四个百万亩”生态布局,确保全市优质水稻最低保有量稳定在110万亩以上,优良食味粳稻品种种植面积提高到50%以上,全市蔬菜最低保有量稳定在32万亩以上,今年全市新增成片林6000亩、完成中幼林抚育4万亩。此外,要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持续开展绿色苏州建设,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

  增强农业供给功能,具体有5个方面工作: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加快“苏”字号农业品牌建设,完善农业科技创新生态系统。按照目标,今年我市要新增现代农业园区面积7万亩;新增高标准农田5.5万亩、高效设施农(渔)业面积5000亩;认定新型职业农民1200名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9%。

  增强农业富民功能,则主要包括: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创意农业,鼓励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今年要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家,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额达到30亿元,在重点村、特色村公共服务场所率先实现WiFi全覆盖。

  生活环境更美好,公共服务更均等——

  城乡居民人均医保财政补贴提至480元

  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直接、最根本的是提高广大老百姓的富裕程度和生活质量。当前,农民群众在关注“钱袋子”是否鼓起来的同时,也越来越期盼更优质的生活环境和更均等的公共服务。

  数据显示,目前我市美丽镇村建设取得新成效。首批16个示范镇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累计建成美丽村庄示范点100个、三星级康居乡村690个,3112个村庄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同时,我市农村公共服务也实现新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覆盖率均保持在99%以上,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810元/月,近两年累计完成农民安置房建设1835万平方米。创新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对此,市委一号文件提出,要着力优化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增强农村居民获得感。首先要完善城乡平等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今年要新增自主创业农民2000名以上,完成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次、创业培训1.5万人次。其次,要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不低于省定最低标准8%的增幅进行调整。合理提高医疗保险筹资标准,2017年城乡居民人均医保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480元。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低保标准增幅达到8%左右。

  此外,《意见》明确,要推进农村实事工程建设,加快美丽镇村建设,加快培育特色小镇,开展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按照目标,今年底要确保完成2400万平方米农民安置房三年建设任务;加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到2018年底全市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面积均达到500平方米;年内完成400个标准化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20个标准化优秀文化广场建设;全面完成首批14个被撤并镇整治提升试点,启动第二批被撤并镇试点,持续推进16个示范镇优化提升和其他34个建制镇环境整治,启动美丽村庄建设新一轮行动计划,以“三区一线”周边村庄为重点,2017年建成10个康居特色村和350个三星级康居乡村;完成40条城镇黑臭河道整治任务。

  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一批国家级农村试点将获更大支持

  苏州是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和国家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近年来,致力于体制机制活,我市深化农村改革取得新突破。苏州承担的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试点任务顺利通过农业部验收,在此基础上又新增了4项国家级农村改革试点任务。此外,股权固化改革、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政经分开”改革试点、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发展活力更加强劲。

  苏州城乡发展一体化要不断迈上新台阶,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为此,市委一号文件提出,要着力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活力;要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城乡一体发展合力。

  具体而言,包括深化农村“三权分置”改革,深入实施“三优三保”行动,有序探索“政经分开”改革,提高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水平,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强化党管农村工作机制,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创新金融支持机制,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健全督查考核机制等

  内容。

  在这一系列改革创新中,一批国家级农村改革试点将得到进一步支持,如,苏州高新区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国家级改革试点;吴中区开展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国家级试点;张家港市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国家级改革试点;以及开展重要农产品收入保险国家级改革试点等。

  同时,《意见》也提出了一些新的引导政策和建议。如,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探索建立以农村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自治为基础、村民广泛参与、各类社区组织互动合作的农村社区民主治理机制。大力培育养老照护、公益慈善、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等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深入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和“三社联动”项目化,到2020年覆盖率分别达到30%和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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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笑林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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