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目前,全国各地中小学已进入或即将进入暑假,“神兽”们又成了家长头疼的对象,孩子们因为有更多机会接触网络游戏,给游戏大额充值的风险也随之增加。不久前,徐州丰县某小学一名12岁的学生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同学游戏账户充值3900余元。这笔钱是否应该归还?两家闹上了法庭。近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宣判。
通讯员沈高轩 记者万承源
小学生给同学游戏账户充值
吴磊、杨宇是徐州丰县一所小学的同班同学,两人的父母都在外地打工。为了方便联系,两人的父母都给他们购买了手机。吴磊、杨宇被网络游戏“王者荣耀”吸引,有了时间就会一起打两局。2019年3月,12岁的吴磊使用爷爷的银行账号,8次为杨宇在“王者荣耀”游戏账户购买点券,共花费3900余元。
在外打工的吴磊的父亲得知后,特地赶回丰县,并找到杨宇的父亲,要求其返还充值的款项。经学校老师组织协商,杨宇的父亲仅返还了648元,并表示已将身上的现金全部拿出。杨宇的父亲还以两个孩子均玩了游戏为由,不同意返还剩余款项。双方争执不下,吴磊的父亲诉至丰县法院。
对方监护人应返还充值费用
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吴磊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短时间内多次向他人游戏账户内大金额充值的行为与其年龄不适应,也未得到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该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民事行为被认定无效后,获得利益的一方获利无法律依据,杨宇因吴磊向其游戏账号内充值而获得利益,其应当返还。由于杨宇亦系限制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杨宇的父亲主张吴磊也玩游戏了其不应当返还,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吴磊使用其游戏账号玩游戏,该抗辩法院不予采纳。据此,法院作出判决,杨宇返还原告吴磊游戏充值款3000余元。
丰县法院主审此案的周洪林法官表示,本案中的两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方为另一方游戏账户进行大金额充值,该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系无效行为。另一方取得不当得利无法律依据,应当返还不当得利。(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