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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申请6月30日前 缓缴住房公积金
2020-03-04 09:35:00  来源:南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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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蒋娇娇)“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可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因疫情影响暂时无力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分支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最长可至2020年6月底,2020年7月应及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此举是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减轻疫情对企业发展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公积金中心主任束斌告诉记者,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要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截止到2日,我市共有377家企业为38918名员工缓缴公积金1.3亿元。

标签:住房公积金;疫情防控;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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