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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区2020年度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12月20日截止
2019-11-06 10:37:00  来源: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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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市医保局昨天消息,2020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正式开始。即日起至12月20日,具有市区户籍且未纳入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居民,包括不在校的未成年人,可选择自助缴费机、“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银行柜面、银行代扣等方式进行缴费。

  与往年不同,今年起居民医保费征缴职能划转至税务部门,所以缴费渠道由税务部门提供。居民个人缴费可至各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在自助缴费机上通过读写身份证、社保卡或者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自助查询城乡居民医疗参保信息,确认无误后刷卡或扫码缴款。也可以在微信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实名认证后查看本人参保登记信息,确认无误后缴费,通过小程序还可录入他人信息代他人缴费。

  此外,居民也可以就近到江苏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柜面缴费,或在柜面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只需保证集中缴费期间扣款账户余额足额可扣即可。如需获得票据,可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查询打印电子票据,或者在自助缴费机、银行自助机上打印《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

  据介绍,2020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分别是,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居民,个人缴纳500元;在法定劳动年龄的非职工居民,个人缴纳750元;上述个人缴费标准中含20元大病保险和30元照护保险基金。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个人缴纳200元,其中包含20元大病保险。属于低保家庭成员、特困家庭成员、1-2级重残人员(只限本人)提供相关有效期内的证件,特困供养对象和临时享受民政救助的大重病患者、孤儿、精减退职及重点优抚对象按民政部门的有效证明,个人不需要缴费,但需要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南通市医保局特别提醒,新参保人员需要先到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办理参保登记,才能完成缴费;新生儿、年中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及补缴当年的参保人员通过自助缴费机或微信小程序进行自助缴费时,需请注意选择缴费路径、核对缴费年度和缴费金额,以免错缴漏缴。具有市区户籍但不在市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应参加学校所在地的居民医疗保险,因故无法参加学校所在地居民医疗保险的,可至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服务站参加市本级居民医疗保险,按各年龄段标准参保缴费。(记者何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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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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