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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猥亵未成年女学生 海门一男教师获刑九年
2019-10-21 16:28:00  来源: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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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教师本该为人师表,但海门一名男教师姜某却因猥亵女学生而锒铛入狱。记者18日从海门法院了解到,该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姜某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姜某今年52岁,案发前系海门某初中教师。2017年9月至2019年3月期间,姜某利用其先后担任初一、初二班主任兼数学老师的身份,以和女学生谈心、讲解习题等名义,在教室、办公室、学生住所等场所12次对未满14周岁女学生采取强行摸敏感部位、亲脸颊、亲嘴、搂抱等方式进行猥亵,6次对未成年女学生强制猥亵。

  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无视国法,利用教师身份强制猥亵女童或未成年少女,甚至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被告人姜某一人犯两罪,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姜某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为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被告人姜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从事相关职业。

  (文中人名为化名)

  通讯员海法宣 记者王玮丽

标签:人名;猥亵;海门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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